
9.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适用对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支持措施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
政策有效期
2022年3月1日起
申请途径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办理
申请材料
无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柳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咨询热线23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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