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高新技术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
适用对象
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措施
对高新技术企业建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政策有效期
申请途径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办理
申请材料
无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柳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咨询热线23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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