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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
适用对象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
支持措施

自2018年1月1日起,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 44号)
政策有效期
2018年1月1日起
申请途径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办理
申请材料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柳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咨询热线23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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