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无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办理

市纳税服务热线23123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