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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对柳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保障政策
适用对象
经认定的柳州市 E 类及以上的人才。服务对象须无违法违规情形,申请入学的学生须为服务对象的子女。
支持措施

(一)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其中A—C类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在我市申请报读公办幼儿园、小学及初中学校的,可按照高层次人才本人意愿选择学校。D—E 类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在我市申请报读公办幼儿园、小学及初中学校的,根据申请人在柳实际住址和申请意向学校,结合学校学位实际情况,由市教育局指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合理协调解决。

(二)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申请从外地转入我市公办幼儿园、小学及初中学校的,可根据高层次人才本人意愿,并结合所在县区的公办幼儿园、小学及初中学校相应年级的学位情况,优先妥善安排。

(三)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申请从外地转入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在充分考虑高层次人才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初中学业情况,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为主妥善安排。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柳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保障措施>的通知》(柳教规〔2023〕2号)
政策有效期
本措施自2023年5月24日起实施。
申请途径
每年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园)办理通知,申请人于每年指定时间内进行线上申请,市教育局统一在 6 月上旬和 12 月上旬集中受理审核,原则上逾期将不再进行办理。 申请人下载“龙城市民云”手机 APP,登录“柳州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高层次人才证书或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人及其入学子女户口本(若户主不是申请人,还须提供其子女出生证明);
4.申请人固定住所证明资料(含房产证明、房屋租赁证明或所在单位宿舍居住证明);
5.录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此项资料若有需要提供,由录取学校另行通知)。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0772-281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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