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需要申请产业用地项目的企业

“交地(房)即交证”。围绕各类项目,主动向前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提前对接开展地籍调查,打通上游相关业务环节,逐步实现土地供应、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信息共享、并行办理。在项目供地阶段,引导经营主体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取得划拨决定书时,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实现“交地即交证”。在土地转让阶段,充分利用土地二级市场线上交易服务功能,通过综合窗口和信息共享推进土地交易登记一体化,实现“成交即交证”。在项目竣工阶段,经营主体可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实现“竣工即交证”;项目通过验收后,可同步申请房屋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实现“交房即交证”。

自然资源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4〕9号)

长期有效

经营主体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取得划拨决定书时,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

无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772-28022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