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8.就业补贴政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创业补贴

首次在自治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首次在乡镇及以下(不含城区、县城所在乡镇)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返乡入乡农民工。首次在自治区内创办小微企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

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根据创业项目地点,向各县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申请

1.《柳州市首次创业扶持补贴申请表》2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企业法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属高校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5.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相关佐证材料(如企业银行流水、企业交易凭据、纳税证明、企业发放工资转账记录或单据等材料)注:如可查询企业近1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的,可免提供此项材料;
6.企业的对公帐户信息(企业开户许可证);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企业法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属高校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5.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相关佐证材料(如企业银行流水、企业交易凭据、纳税证明、企业发放工资转账记录或单据等材料)注:如可查询企业近1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的,可免提供此项材料;
6.企业的对公帐户信息(企业开户许可证);

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指导科(负责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以及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补贴):0772-3820131
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农民工工作科(负责返乡入乡农民工在乡镇以下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补贴):0772-3811777
柳州市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科(负责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工商户补贴):0772-2866870
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农民工工作科(负责返乡入乡农民工在乡镇以下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补贴):0772-3811777
柳州市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科(负责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工商户补贴):0772-28668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