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钢铁产业节能减排奖励

在柳州市行政辖区实施节能减排的国家钢铁行业规范企业,2021年后吨钢综合能耗低于600千克标准煤,且与2021年相比企业年节能量达到10万吨及以上标准煤

根据节能量、节能量、氮氧化物减排量,按照一定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关于印发柳州市推动钢铁产业绿色协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22〕35号)2022年11月16日 关于印发《柳州市钢铁产业节能减排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柳工信规〔2022〕1号)2022年11月28日

2022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企业在申报期内提交相关材料至所在城区工业和 信息化部门

1.柳州市钢铁产业节能减排奖励申请表;
2.企业承诺;
3.上年度(或上半年)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总结;
4.相关佐证材料;
2.企业承诺;
3.上年度(或上半年)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总结;
4.相关佐证材料;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材料工业科0772-28509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