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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支持柳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奖补
适用对象
柳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整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工程机械及其配套件制造,食品加工及制造三个试点行业的中小企业。
支持措施

(一)改造项目补助类

支持试点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对企业在试点期间数字化改造项目相关的软件、云服务以及网关、路由等必要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给予补助,补助比例批次递减,在试点期内,单个企业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补助,总额累计不超过50万元。

实施改造后,数字化水平测评达到二级、三级的试点企业,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助:第一批实施数字化改造的试点企业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40万元;第二批实施数字化改造的试点企业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4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第三批实施数字化改造的试点企业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数字化水平测评达到四级的试点企业,给予50万元补助。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等级,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最新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判定,补助资金以验收评定结果为依据拨付。

(二)奖励类

1.支持集成服务商能力水平提升

由集成服务商指导推动试点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项目,按每完成一家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给予集成服务商0.5万元的奖励。

2.支持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

对入选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的试点企业,给予每家试点企业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柳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柳工信规〔2025〕1号)
政策有效期
2025年3月5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申请途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批次申报工作指南,征集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集成服务商能力水平提升项目、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依据属地原则按照申报通知向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
根据申报通知确认。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和信息化推进科,0772-2831488
查看原文
《柳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柳工信规〔202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