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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
2)《广西柳州市文化经营申请表》;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和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经营管理章程,业务范围资料;
6)组织机构和2名以上持证合格放映员及其相关证明文件;
7)资金信用证明;
8)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电影放映设备及其场所设施、器材设备材料说明文件;
9)营业场所产权或属性证明材料,租赁协议或意向书;
10)场所地理位置图和场所平面图;
11)《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2、申报条件:
1)有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