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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公积字[2006]4号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发布 《柳州市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公告》的通知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经研究,同意在《柳州日报》上发布《柳州市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公告》。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抄送:市财政局
柳州市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公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的规定,现将柳州市(含市属六县)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营运及增值收益情况公布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的归集
本年度共归集住房公积金65071.12万元,比2004年增长31.25%;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218067人,已缴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平均缴存比例6%;全市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276983.28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按国家政策规定本年度为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28621.88万元,累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113004.57万元,住房公积金年末余额163978.71万元。
三、住房公积金的营运及增值收益
(一) 本年度共向3572名职工发放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36026.49万元,收回贷款本金12194.27万元。累计向15055名职工发放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129164.02万元,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年末余额100131.13万元。购买国家债券年末余额15000万元。
(二) 本年度业务收入487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收入868.5万元;增值收益存款利息收入2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3617.6万元;国家债券利息收入360万元;其他收入0.9万元。
(三) 本年度业务支出2369万元。其中:支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利息2195万元;委托贷款手费续支出172.2万元;其他支出1.8万元。
(四) 本年度实现增值收益2504万元,按财政部颁布的《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进行如下分配:
1、贷款风险准备金1461万元;
2、管理费用843万元(人员经费325万元,公务经费163万元,专项经费355万元);
3、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0万元。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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