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改革新闻发布会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11-26 17:05 【字体: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工作,在构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新格局、建立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今天(26日)上午10点30分,市农业农村局举行农业农村改革新闻发布会,介绍改革工作相关情况。

10:30】发布会正式开始。

出席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有: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曾和平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李书云

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指导科科长张欣 

市农村经济合作管理站站长黄阳成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黄里明主持新闻发布会。

10:35 更新】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曾和平介绍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情况。

近年来,柳州市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有关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农业农村改革,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夯实了基础,为 “三农”发展和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充沛动力。

一、积极构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新格局

一是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进一步稳定。经过近4年的不懈努力,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扫尾”和“回头看”工作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到2021年底,全市共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证48.3万本,颁证率98%。

二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搞活。预计2021年全市农村承包地流转面积109.4万亩,流转率32%,其中:50亩以上的连片规模流转30.7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28.7%,参与规模流转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有2022家。

三是农村土地承包工作提前谋划。为抓好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前期工作,成立了全市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鹿寨县被选为自治区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县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制度试点县,鹿寨县中渡镇被选为自治区整乡镇土地流转示范创建试点镇。

二、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宅基地试点改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一是抓好宅基地管理的工作。宅基地审批工作步入正轨,全市所有乡镇的乡村建设服务中心均设立窗口办理宅基地审批业务,针对原来审批的“痛点”和“堵点”,进一步规范工作要求,简化办事流程,提供便民条件,基本实现用地申请应批尽批。自2020年11月以来,全市共新增审批宅基地8809宗,新增批准用地面积81.1万㎡。

二是抓好宅基地管理的工作。各级宅基地执法队伍组建完成,市级指导,县区主责,乡镇主体,部门联动的宅基地执法机制已经建立。2020年7月3日以来新增的39宗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案件已全部处理结案,2021年实现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住房案件零新增。

三是全国宅基地改革试点鹿寨县的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已建立规范化审批、村民建房常态化监管等制度,在宅基地有偿腾退和使用、多村合编村庄规划、解决村民分户建房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

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成果运用助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一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市行政村一级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换证赋码工作已经完成,2020年清产核资系统数据的修改完善和村级债务清理工作已经结束,全市已清查集体资产102.9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23.2亿元,非经营性资产79.8亿元,待界定资产4.8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2346.91万亩(其中农用地2231.11万亩、建设用地57.71万亩、未利用地58.09万亩)。全市涉及工作任务的65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班子换届与调整工作顺利完成。

二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今年以来,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心向村民小组一级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转移,重点对集体年收入20万元以上、有年度分红的村民小组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目前全市已经登记2433家,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三是推动农村三变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2021年,我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齐心协力,完成了自治区2020年第五批农业农村改革典型经验推广工作,实现推广“三变”改革的区域农业产业全覆盖。市农业农村局积极筹措资金,实施了鹿寨县大村村养猪场、融安县长龙村河边渔场和三江县丹洲村农业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等一批集体经济项目,树立了一批“三变”改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示范典型,因工作成绩突出,荣获自治区2021年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四、加速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

规范有序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是推动农村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服务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经过4年多的探索和实践,2021年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步入高速发展期。目前,全市建成7个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实现农村“三资”流转交易40多宗。市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正在加紧筹建,预计年底可挂牌运营。市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挂牌运营后,将坚持政府主导、公益为主、服务“三农”和全市“一盘棋”的原则,为全市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流转交易提供平台服务,成为各项农村改革成果综合利用的有效载体。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系统谋划推动新阶段农村改革,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撑和动力源泉是农业农村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下一步,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将认真贯彻中央有关精神,在自治区统筹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结合部门职能,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重点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走向纵深,通过确权、赋权、活权,让土地资源等农村产权真正活起来,以此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充沛的内生动力。

10:50更新】答记者问。

柳州日报社记者:现在农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指导科科长张欣: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符合申请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申请本集体宅基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经批准异址新建住宅的,应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原址翻建或改扩建住宅的,宅基地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宅基地批准面积,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不得超过100 平方米,丘陵地区和山区每户不得超过150 平方米。新增农房在符合规定宅基地用地面积前提下,每户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50 平方米。农村村民如想进一步了解具体的宅基地申办流程,可以向所在乡镇乡村建设服务中心的审批窗口咨询。

柳州市广播电视台《柳州新闻》栏目记者:国家对农村建房行为的八不准是怎么规定的?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李书云:

由于种种原因,多年来,一些地方农村未经批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且呈蔓延势头,尤其是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包括住宅类、管理类、工商业类等各种房屋)行为,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于2020年7月29日联合下文,明确8种不准许的农村建房行为:

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是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是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是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对通知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柳州市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现在对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住宅怎么处理?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李书云: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直接触碰耕地红线和底线,直接影响国家粮食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制定了针对性的措施。按照国家要求,2020年7月3日后无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新建、续建、扩建房屋均属于新增,对新增乱占耕地零容忍。另外,国家对2020年7月以前存量问题已进行了摸排,目前未见处理规定。对占了耕地建房的,分以下情况处理:

1.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后乱占耕地动工建房的,一律要从严整治,对占耕房屋予以拆除,对占用耕地实施复耕。

2.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乱占耕地动工建房,但至2020年7月3日仍未完工的,要停工待处。经劝阻拒不停工的,一律视为“新增占耕建房行为”对占耕在建房屋予以拆除。

3.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已完工的占耕房屋,一律按现状予以固化,待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分类处置。

4.从2020年7月3日起,农村在建房屋不管是否占用耕地,一律要停工报审,待批准之后方可恢复建设。

★《南国今报》记者: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给农民朋友带来什么好处?

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指导科科长张欣 :

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农村土地制度的重大决策,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进一步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进行了两轮承包,开始是一个15年,后来延长30年,这次承包到期之后承包期再延长30年,将使农村的土地承包关系稳定75年,这是长久不变的具体体现,意味着今后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会改变,也意味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不会改变。这给农民吃了“定心丸”。无论是拥有承包地的农户还是流入承包地的新型经营主体,大家都有了稳定的预期。二是有利于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适度规模经营。适应土地流转的需要,中央出台了承包地“三权分置”的办法。现在又将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既满足了农民稳定承包权的需要,又满足了流转经营权的需要,有利于形成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和现代农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柳州市广播电视台《在柳州》APP记者:我市将如何用好用活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

市农村经济合作管理站站长黄阳成:

目前,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完成行政村一级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运用改革成果:一是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机制,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三资”平台建设,补好集体资产产权不清、保护不严、流转不畅的短板。二是加快明晰农村集体资产的归属,探索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更多的集体资产权能,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增加他们的财产性收入,拓宽他们的增收渠道。三是大力推动农村“三变”改革,再打造树立一批“三变”改革发展集体经济的示范典型,总结几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全市推开,促进集体经济提质增量,以此作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和提高农村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四是进一步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探索推动集体资产进市场交易的办法,为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平台。

柳州日报社记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赋予集体经济成员的股权权能有哪些?

市农村经济合作管理站站长黄阳成:

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是这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获得股份后,享有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等权益。现阶段以户为单位出具股权证书实现占有权,落实股份收益分红保障分配权,农民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不得突破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可以在本集体内部转让或者由本集体赎回。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探索股权有偿退出的条件及程序来保障有偿退出权,研究股份抵押、担保贷款办法来保障抵押、担保权,制定股份继承的办法来保障继承权。

发布会到此结束!

返回 新闻发布会

首页

走进柳州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回应

数据专题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改革新闻发布会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1-26 17:05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