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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新闻发布会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6-01 10:16 【字体: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柳州市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重点活动有哪些?今天(1日)上午9:00,柳州市召开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9:00 更新】发布会正式开始。

出席发布会的有:

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宋筑峰

市住建局副局长韦融军

团市委副书记王骏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杨孟帅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周志彬主持发布会。


【9:05 更新】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宋筑峰介绍2022年柳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情况。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柳州市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开展以下八项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组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截图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将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内容,将安全生产法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重要培训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等方式,对各级政府(包括各类开发区、经开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负责人进行专门教育培训,督促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强化意识,落实责任,提高能力。

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主要负责人、企业全员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资料图

三、开展“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大活动,协调当地主要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八桂行”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活动。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集中治理、燃气安全治理,盗采矿山、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化工和矿山的违规用工、安全生产假冒证书等,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排查治理成效的宣传报道。各级安委办要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集中报道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宣传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展示工作成效,推广制度成果。

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制度,充分利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专题片资源,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现场警示会、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各县区要在活动期间报送1-2个生产安全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到市安委办。

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严重违法行为。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各有关企业在作业场所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柳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相关制度,列明属地监管部门的举报方式和渠道,将有奖举报政策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宣传和培训。

资料图

四、扎实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充分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咨询活动。线上,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以“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政府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成效。线下,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杂志等各类媒体以及悬挂宣传标语、挂图、摆设展板等方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守法意识。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等,利用各种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创新开展网络公开课、网上展厅、H5互动、VR/AR安全体验等互动展示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

资料图

五、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宣传

教育部门重点加强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及管理等。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重点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好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对提高群众建筑安全意识。牵头组织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交通运输部门重点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指导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水利部门重点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重点开展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宣传。

应急管理部门重点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宣传。

消防部门重点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宣传,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公安交管部门重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重点行业领域精准化宣传,强短板补弱项,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

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教育等部门将把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五好文明家庭”以及创建“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安全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的特色的群众性活动广泛融入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各级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将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利用宣传栏、显示屏、手机短信、抖音、微信、微博的作用,面向广大职工、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资料图

六、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和科普作品征集活动

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社区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安全志愿者等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应急大篷车进校园”“安全大讲堂”活动,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典型引领、经验交流等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

七、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

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市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时效性。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突出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油气管道、建筑施工、粉尘防爆、劳动密集型企业、汛期和校园等行业领域,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广泛开展政企衔接的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八、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创建活动

组织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青年安全文化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活动进一步激励引导广大青年职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继续推动企业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强化企业安全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资料图


【9:20更新】答记者问环节。

●《广西日报》记者提问:今年的活动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请问我市在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这方面有什么举措?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周志彬: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9月1日开始施行。为广泛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活动,全面营造新法施行的社会氛围和执法环境,市安委会办公室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柳州市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培训。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将新《安全生产法》学习纳入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在厂区悬挂宣传标语、挂图、海报,组织职工观看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视频,摆设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专题展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是抓好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把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重要培训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等方式,对各级政府(包括各类开发区、经开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负责人进行专门教育培训,把新《安全生产法》作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讨班的重点授课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广泛开展社会性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组织知识竞赛、演讲会、专题宣讲等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

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市也将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开展“新安法知多少”网络知识竞赛,安全生产法主题宣讲、第一责任人安全承诺宣誓、风险隐患排查、曝光典型案例等宣传活动,借此机会,也希望各位媒体记者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和宣传力度,你们的关心关注也是促进我们改进工作、更好地做好安全生产动力。


●柳州市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请问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共青团系统将采取什么行动?

团市委副书记王骏:

为激励引导企业青年职工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共青团柳州市委员会将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2022年度柳州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

内容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是开展安全意识教育。组织青年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的理念,强化青年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增强青年职工投身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紧迫感。

二是提升安全技能。开展安全培训、青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等活动,提升青年职工安全技能水平和对安全突发事件的响应速度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加强安全班组建设。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作业,注重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五同时”,提升班组本质安全水平。

四是参与安全管理监督。建立安全生产青年监督体系,设安全生产监督员,落实安全隐患分析、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形成安全管理监督的良好氛围。

通过一系列的方式引导广大青年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以实际行动争做安全生产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促进青年发展和岗位建功,为企业安全生产做出积极贡献。


●柳州日报社记者提问:请问今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的重点活动有哪些?

市住建局副局长韦融军:

今年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住建系统将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这一主题,突出以下三大重点措施,全力推动住建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安全月主题宣讲活动,组织住建行业企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积极参加“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八桂行”,召开我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观摩会,组织参加线上建筑施工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

二、开展专项治理。一是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积极推进《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宣贯落实,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突出抓好消防安全治理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工作,强化汛期期间市政排水设施和在建工地的安全检查。三是出台《柳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防范自建房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应急处置。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安全度汛。


●《南国今报》记者提问:请问消防救援支队针对自建房排查整治有哪些活动,能否为我们介绍一下具体内容。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杨孟帅:

自建房排查的范围为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的自建房。重点治理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10人及以上,有: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以下的临时房屋,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电气线路直接敷设放置在可燃物上,居住房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分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用于租住的自建房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冷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等情形的村(居)民自建房。

村(居)民自建房主要存在的重大火灾风险隐患问题有:

一、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问题;

二、容易造成人员伤亡问题;

三、居住与生产、经营区域防火分隔问题;

四、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问题;

五、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设置问题;

六、电动车停放、充电问题;

七、生火做饭与施工作业问题;

八、燃气管线问题;

九、电气线路问题。

针对自建房采取的工作措施: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托市安委会成立全市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合力攻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合力攻坚治理工作。通过印发文件、发布通告、召开会议等形式,全面发动政府职能部门、基层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物业、网格员、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综合治理。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结合既有掌握情况,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登记,掌握基础信息。各乡镇(街道)依据排查登记情况,组织对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的进行逐幢核查,根据场所的使用功能和风险隐患进行梳理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同步录入综治平台。目前,已经排除35万余栋,查改了大量的问题隐患。接下来,我们将按照工作实际,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强化督导问效,推动各级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继续开展自建房整治工作。

对自建房居民来说,日常主要注意:

●要杜绝生活、经营、仓储“三合一”场所混杂在一起。

●自建房的经营、仓储区域必须与人员住宿区域、楼梯通道用实体砖墙进行分隔,确保建筑内部发生火灾后,烟气不蔓延至人员生活区域。

●不用可燃材料搭建夹层住人、经营,不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

●窗户上安装防盗网时,必须预留可从房间内部开启的逃生窗。

●要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做到人走火灭、电断。

●电气线路应由专业电工进行敷设,不使用假冒伪劣电器产品,使用电取暖器时,不在上面覆盖可燃物。

【9:40更新】

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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