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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柳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6-24 11:46 【字体:

今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一年来,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如何?今天(24日)上午9点半,市民政局举行2022年柳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9:30更新】发布会正式开始

出席发布会的有:

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民政局局长  王红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邓柳权

市教育局副局长  赵从奎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潘振新

市妇联副主席  廖明妮

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民政局党组成员  宁理龙主持发布会


【9:35更新】

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民政局局长王红介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一年来,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

一、关爱服务机制和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未保工作的协调和领导。2021年市、县(区、新区)依法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会,印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则》《成员单位职责》等文件,未保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逐步完善。在全区率先单独成立市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各县区、乡镇挂牌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站)128个,建成村(居)儿童之家1176个,构建市、县(区)、乡(镇)、村四级未成年人保护网络,落实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各项政策,全市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机制和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氛围和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显现

市未保办连续两年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月活动;开展“点亮六一 共护未来”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在市区大型标志性建筑物、商场、车站、机场等公众活动场所的大型LED屏幕或光影显示设施,统一循环播放或投射未成年人保护公益标语、公益宣传片。举办未保法宣讲进校园、进机构、进企业、进村居活动;各成员单位通过制作未保宣传片,发放未保宣传折页,在电视台、电台及公交车上播放未保公益广告和宣传片,在报纸上开设宣传专栏、到县区巡回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未保法》学习宣传,活动受益几万人。开展书记县长话未保工作,柳南区、鹿寨县、城中区三个县区的县(区)长“话未保”的理论文章和视频短片分别在《中国社会报》、学习强国、《柳州日报》和《中国推介》中发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年活动,柳南区、鹿寨县、城中区三个县区对标开展创建,其中柳南区被推荐到民政部参加全国的评比。2021年,市民政局、融水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全市良好的未保宣传氛围和示范引领作用日益凸显。

三、困境未成年人生活、教育、医疗、康复保障进一步改善

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将机构和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422元和1022元。2021年以来,为1.75万人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保障金1696.90万元,为73.36万人次农村留守儿童、城乡困境儿童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类帮扶救助。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劝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064名。全面落实困境未成年人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为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资助金1.3 亿元,惠及 19.37万人次。免除困境未成年人中考考试费22.141万元;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学生16.69万名。制定、落实孤残儿童医疗优惠政策措施,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提高康复训练救助经费标准。不断提高未成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儿童、低收入家庭儿童等困境未成年人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四、重点困境未成年人的帮扶机制进一步夯实

市民政局构建以乡镇社工站为平台,以基层民政事项和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为重点,以政府购买服务为抓手,整合“五社联动”资源,形成市县乡村四级纵向贯通、横向互动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创建“柳州市困境儿童服务中心”,打造横向联动各职能部门、纵向联动各县区、乡镇的未保工作服务平台,为贫困家庭残疾儿童、艾滋病毒感染儿童、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等重点困境儿童及孤残儿童建造“关爱之家”。2021年,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联合创办柳州市专门学校,秉承“教育为主、矫治为辅”的原则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教育矫治工作,2021年以来,教育矫治84名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取得良好社会效应。团市委创新困境青少年个案发现机制、转介机制和处置机制,将柳州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打造成青少年权益维护和预防犯罪的线上指挥中枢,组织心理专业志愿者为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及线下“一对一”心理健康服务。

五、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和力量进一步增强

市委政法委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范围,全面推进“平安柳州”建设。市检察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诉源治理,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依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开展工作涉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污染环境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等多个领域。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进少年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构建家少案件“立、审、调、执”四大功能为一体的工作平台,2021年,全市实现少年法庭全覆盖。全市公安机关快速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案件,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和“护学安园”专项行动;会同教育等部门清理整顿中小学网课平台,集中整治网络有害信息、低俗视频的链接,清除网络涉黄涉赌类内容,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良好环境。市司法局通过新媒体普法平台发送未成年人法治安全信息、短视频、法治动漫、微电影、设置普法小课堂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未成年人法治安全知识;受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035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全市中小学实现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全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均配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编外专(兼)职干部。全市司法保护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2021年再次成功通过法律手段为一名监护缺失儿童指定儿童福利院作为法定监护人;柳州首例支持起诉变更涉毒家庭子女监护权案获人民日报报道;涉罪未成年人黄某某帮教案例入选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十个典型案例。

六、关爱保护服务向家庭和社会进一步延伸

市委宣传部实施学校育人、家庭育人、社区育人、活动育人、环境育人“五项育人行动”,巩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先进态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成年孤儿等重点人员就业扶持;畅通劳动力返乡创业就业信息渠道,吸引更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减少了农村留守儿童发生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采取优先配租公租房方式保障困难群体,帮助困难儿童家庭实现了在城市“住有所居”。市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职能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帮助关爱未成年人。市农业农村局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相关发展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市妇联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关工委通过组织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希望工程”、春蕾计划、“桂姐姐维权服务”、家教家风巡讲、爱心捐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五老”宣讲等系列活动,关爱帮扶惠及了众多困境未成年人。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市未成人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距离国家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少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契机,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我市未成人保护工作:

●落实落细儿童福利工作,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综合保障和关爱工作,完善政策制度,制定儿童福利机构成年儿童安置办法。

●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题宣传月活动,召开柳州市未保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会,根据自治区出台的《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柳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形成合力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和司法六大保护落实落细。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出台《柳州市未成年人保护救助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推动市、县未成年人保护设施项目建设。

●加强基层一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志愿者队伍建设。


【10:00更新】答记者问

广西广播电视台记者:柳州市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方面有什么成效和亮点?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邓柳权:

一是注重检察履职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因为未检基础成效突出,去年10月,市检察院与团市委携手荣获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全国示范建设单位,我们充分发挥全国示范单位作用,注重部门联动,凝聚社会力量,共同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柳州“1+3”未检办案新模式及有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案例多次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并获得央视《今日说法》及《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各级媒体报道。同时,我市检察机关以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为契机,加强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在广西首创增设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家庭教育评估”“家庭教育督促”两类社会服务项目辅助办案,并积极制发督促监护令促进家长履行管教义务。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检察院已制发督促监护令141份。 

二是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注重多元保护救助。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零容忍”,2021年6月至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审查起诉214人,其中2件未检案件入选了全国典型案例、多个案件入选广西典型案例。同时,我市检察机关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进行多元保护救助,主动联合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妇联等部门建立了覆盖全市的11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场所,成为广西首个实现此类办案场所基层全覆盖的地市。市检察院还与市心理卫生协会成立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心理援助专家库,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心理危机干预等服务,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尽早走出心理阴影。

三是依法能动履职,促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诉源治理。我们持之以恒监督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注意发现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暴露出来的社会治理问题,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依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开展工作涉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污染环境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等多个领域,治理整顿“黑网吧”“黑校车”以及宾馆、娱乐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问题,均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同时我们常态化创新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注重将普法资源向乡村地区学校倾斜,2021年以来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30场次,受益人数超过10万人。“六一”儿童节前后,我市检察检察机关举办“保护少年的你”系列活动,包括落实“两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星光论坛、新时代检察宣传周和检察开放日活动、“未成年人法治手绘画廊”、检察官精品网课展播等。

下一步,我市检察机关将持续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家庭教育促进法,以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创新进取,能动履职,全面提升柳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将检察司法保护更深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努力实现“1+5>6”“1+5=实”,为构建保护未成年人大格局、推动柳州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南国今报》记者:教育是最大的民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指数。扶贫必先扶智,教育扶贫是最基础、最根本的扶贫工程,是让每一个家庭的孩子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请问柳州市教育局在保障未成年人平等受教育权利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举措?

市教育局副局长 赵从奎:市教育局始终按照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任务,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切实保障未成年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其中最主要的举措就是,将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打好“行政控辍政策牌”。柳州市教育局时刻绷紧控辍保学这根弦,压实“双线四包”联控联保工作责任,摸清全市适龄儿童少年基本情况,统筹学校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与家庭贫困儿童作为重点监测群体,落实好“一校一策”“一生一案”工作要求。严格实行周通报制度,对无故未返校学生采取得力措施开展劝学工作。2020年10月18日,柳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现失学辍学动态“双清零”。

二是打好“依法控辍法律牌”。联控联保部门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强家长法律意识并切实履责。学校利用“大家访”入户宣传动员,做到人人接受家访和宣传教育。依托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开展宣传教育法规和控辍保学工作。针对辍学和疑似辍学学生,启动联合劝返工作。用好行政督促复学和司法督促复学,加大教育执法力度。

三是打好“扶贫控辍保障牌”。实施营养改善计划。2021年,市教育局落实各级资金 1.8亿元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734所,惠及学生 16.69万名。落实学生资助政策。2022年春季学期,为各学段19.37万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资助金1.3亿元,实现学生资助全覆盖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全力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目前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安置率达100%。

四是打好“情感控辍稳定牌”。丰富校园文化活动,营造浓厚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帮助有辍学倾向学生开展心理疏导,消除其辍学念头。打造美好校园。2021年,完成优美和谐、特色鲜明校园环境的新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 27所,充分发挥环境的育人作用。提升教师能力水平,以知识、真情实感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全方位控辍保学。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坚决落实部门职责,加强协同配合,进一步健全学校保护制度,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继续加强未成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力度;不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持续推进专门教育工作,对“问题”学生进行教育矫治,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柳州日报》记者: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后,公安部门有什么具体工作措施?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潘振新:2021年6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市公安局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忠实履职,主动担当作为,优化工作举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体措施有: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努力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积极走访教育部门、各级学校指导开展校园安全整治工作。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公安局会同教育部门,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和“护学安园”专项工作,积极推动实现校园安全管理4个100%的目标,全市校园总体安全稳定。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选派935名民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开展安全法制教育、防暴反恐应急演练750余次;开展校园安全检查800余次,排查整改各类隐患907处,摸排校园周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323人次,其中:送医17人次,纳入管控306人次,有力的保证了全市校园安全稳定。结合实际加强校园周边安全巡逻防范,做到见警车、见警灯、见警察;加强校园警务室、护学岗建设,进一步明确护校安园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发生交通事故;积极开展涉校情报信息研判,分析发案规律,提出防控建议。2022年以来我市校园未发生影响恶劣案件。

二是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

依法严厉打击组织、教唆、强迫等一系列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活动,对拐卖、拐骗儿童等一系列犯罪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2022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查办”的原则,持续保持对涉校涉生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共处置涉校涉生警情428起,侦办刑事案件7起;办理治安案件19起。截至目前,全市未发生涉校涉生恶性违法犯罪案件。

三是强化社会和网络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 “五必须”要求,防范在旅馆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会同教育等部门清理整顿中小学网课平台,集中整治网络有害信息、低俗视频的链接,坚决清除网络涉黄涉赌类内容,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四是推进反家庭暴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对殴打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情节轻微的及时依法进行告诫;对于殴打、虐待情节较严重的监护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进行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监护人,立案处理,坚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柳州市公安局将结合最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专门力量建设。依照自治区公安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模式,在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建立相应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警种力量,协调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争取在各级公安机关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门机构,在派出所指定专人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统筹履行公安机关承担的未成年人保护职责。

●发挥职能优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组织、教唆、强迫等一系列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活动,对拐卖、拐骗儿童等一系列犯罪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团圆行动”,积极帮助未成年人和亲人团聚,加强网络不良信息清理整治,依法查处互联网涉未成年人的违法违规问题。

●加强社区警务工作。对未成年人权益双向保护,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联合教育部门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加强教育机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推动落实不良行为干预、严重不良行为矫治教育、预防重新犯罪的未成年人犯罪三级预防体系。


柳州市广播电视台记者: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由 “家事”上升为“国事”。自此以后,“依法带娃”有了遵循。请问市民政局是如何宣传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

市妇联副主席 廖明妮:《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第一次赋予了妇联作为法律实施的责任主体地位。市妇联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密切与教育行政部门协同,广泛联系社会各方力量,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到实处,为柳州儿童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巾帼力量。

一是广泛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利用国际家庭日和全国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市妇联及县区基层妇联四级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的作用,利用新媒体宣传、开展知识讲座、发放宣传册,入户走访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共开展活动200多场,广泛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营造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多措并举,大力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到实处。一是建立专兼职多元组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聘请教师、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公检法工作人员和心理医生等30位专家,成立柳州市家庭教育家教名师团队,于2022年4月开始,每周末定期开展“一对一”咨询的公益服务。二是打造服务阵地。2022年5月,联合市教育局在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成立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家庭教育公益服务指导站和家庭成长加油站,将持续为家庭和儿童提供家庭教育、心理咨询公益服务。三是加强沟通协调。今年4月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教育局、司法局和团市委联合印发《关于成立柳州市涉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工作方案》,并成立涉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发出全区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建立了我市涉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的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保驾护航。

下一步,市妇联将做好以下工作:

●继续加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发挥各级妇联组织及阵地作用,常态化开展家庭儿童关爱志愿服务。持续推进“春蕾计划”公益活动,帮助困境儿童自立自强、健康成长。协助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到融水县开展“春蕾计划”评估工作。

●打造示范性星级“家长学校”,实施“智慧家庭成长计”,线上线下多形式开展家风家教大巡讲活动。持续开展“关爱生命  生存能力培训”主题教育活动。加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力度。将通过举办主题宣讲活动、亲子阅读活动、线上网络知识竞答等,上下联动形成大的宣传声势。

●落实新一轮“两纲”中有关教育方面的任务目标,营造全社会支持关注家庭教育,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关爱困境儿童。


《在柳州》APP记者:民政局一直在未成年人领域承担着兜底保障工作,请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一年来,柳州市民政局在未成年人兜底保障工作上,有哪些考虑和举措?

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民政局党组成员 宁理龙:

现就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颁布一年来,市民政局对未成年人兜底保护工作等有关情况和大家共同交流。

明确机制,落实制度。一是印发指导性文件。印发《柳州市民政局关于全面加强全市儿童福利领域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加强兜底保障、严格资金管理、落实走访制度、注重安全工作、精准填报数据五个方面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二是开展试点工作。儿童福利院“养治教康置+社工”试点工作成效明显,孤残儿童在康复、就学、住房保障、专业服务保障方面取得历史性突破,2名儿童首次登上全国特奥会领奖台。三是依法依规开展收养登记工作。从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收养登记226例,收养评估228例。

完善服务,保障经费。一是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将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提高至1022元/人/月,机构的提高到1422元/人/月,2021年以来,为1.75万人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保障金1696.90万元,为73.36万人次农村留守儿童、城乡困境儿童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类帮扶救助。二是将我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纳入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严格对照相关规定,认真梳理价格临时补贴保障范围和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

夯实基础,筑牢阵地。一是制定《柳州市未成年人保护救助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推动市未保中心改造项目和五县未保救助设施建设。二是抓好重点困境儿童案例管理。继续发挥市困境儿童服务中心的阵地作用和未保专家作用,通过督办、转办、会办、专家研讨、监护能力评估等方式,探索典型案例处置模式,为各县区开展工作提供指南。三是各县区、乡镇挂牌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站)128个,建成村居儿童之家1176个。现已落实儿童督导员123名,儿童主任1313名。

狠抓重点,推动创新。一是落实张壮市长对困境儿童保障和关爱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制定印发《2022年柳州市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任务细化分工表》,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具体职责,在困境儿童生活和监护照料、户籍登记管理、教育、医疗康复、住房、就业、安全法制知识教育、心理健康辅导等六个方面落实保障及关爱政策。二是以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年活动推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指导柳南区、鹿寨县、城中区三个县区对标开展创建,柳南区以优异成绩排名前列,被推荐到民政部参加全国的评比(全区仅推荐6个)。三是举办“同心护未来 喜迎二十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各级多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开展“点亮六一 共护未来”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得到广西电视台、中国民政视频公众号播放,在全市营造了良好的未保工作氛围。开展179场关爱未成年人社区活动、9场困境儿童主题开放日活动,帮助65名困境儿童走出困境。开展“六一”儿童节慰问走访困境儿童活动,慰问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2249人次,发放慰问款物折合人民币约30万元。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举办全市未成年人工作培训班,加强基层一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能力建设;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和未成年人保护志愿者队伍建设;牵头推进市、县未成年人保护设施项目建设;落实落细儿童福利工作,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综合保障和关爱工作,编制困境儿童典型案例集;完善政策制度,制定儿童福利机构成年儿童安置办法。


【10:30更新】

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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