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柳州市粮食生产新闻发布会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1-02 16:41 【字体:

多年来,柳州市坚持把粮食安全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头等大事,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现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为立足点,稳定粮食播种面积,重点发展水稻种植,提高单产,增加总产,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1121530分,我市召开柳州市粮食生产新闻发布会,会上将介绍柳州市开展粮食生产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15:30 更新】发布会开始

出席发布会的有: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曾和平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荣华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黄里明主持发布会。


15:40 更新】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曾和平介绍柳州市粮食生产有关情况。

据统计,全市早稻播种面积80.58万亩,产量29.78万吨,分别同比增长0.4%0.61%,因早稻生产成绩突出获得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的通报表扬。目前晚稻已进入收获期,预计全年粮食面积可达222.1万亩、产量75万吨以上。

一、严格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

紧紧围绕粮食安全生产目标,严格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市领导多次对抓紧抓好粮食生产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对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抓好春耕生产、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目标任务做出明确要求。印发《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将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区、乡镇、村屯,压实县、乡党委政府和村两委主体责任,全力以赴稳面积、提产量。

二、全面落实重农稳粮政策,提高粮食生产积极性。

组织各县区积极申报中央、自治区、柳州市稻谷生产者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等种粮补贴,提高群众种粮积极性。截至目前,我市已获得中央、自治区各项种粮补贴、激励资金1.12亿元,其中稻谷生产者补贴4554万元、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5340万元、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107.2万元、粮食生产激励资金1210万元;整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继续对优质稻产业进行奖补扶持,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筹集市本级财政资金近1500万元,对规模种粮、撂荒地复垦种粮、提供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个人、新型经营主体予以补贴,引导粮食生产者“单改双”,稳步扩大粮食生产。通过张贴横幅标语、制作宣传版报、群发信息等多种方式,加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惠农政策宣传力度,抓好补贴资金申报、发放工作,持续营造“多种粮、种好粮”的良好氛围,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

三、做好自然灾害防御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减少损失。

今年以来,早期的低温阴雨、6-7月的连续强降雨、8月以来的高温干旱天气,对农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洪涝灾害发生后,市县农业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投入生产救灾第一线,积极帮助受灾农户开展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工作。指导农户加紧抢收已成熟的春播粮食作物、及时清理稻田、补种改种、抓住有利天气及时开展田间管护,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面对较长时间的高温干旱天气,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发布农作物高温热害和干旱风险预警,编发灾害防御指导意见,提醒生产者及时采取抗旱措施。指导农户充分利用江河水、地下水、山塘小水库等各种水源灌水抗旱,对缺苗地块及时补种。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抗旱保秋粮指导服务,提出田间管理技术指导意见。同时抓好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病虫情报,落实重大病虫害防控物资,大力推进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坚决遏制病虫暴发流行,实现“虫口夺粮”。

四、不断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

切实增强“减损就是增产”意识,推进水稻机收提质减损工作,进一步降低水稻机收环节总损失率,为保障全市粮食安全提供机械化支撑。预计全年全市投入水稻生产的农机具约20.3万台(套),其中拖拉机及配套农具8万台(套)、耕整机2万台、微耕机6万台,排灌机具4万台(套),收获机械0.3万台(套)。预计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6.3%,其中机耕水平为99.7%,机插水平为56.1%,机收水平为96.5%。预计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约72%,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稳中有升。

五、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大力开展耕地撂荒治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要求,切实压实各级田长工作责任,实行耕地保护网格管理,积极推行“农户复耕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耕代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接流转”模式,“三位一体”推进撂荒耕地治理。

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基”,以粮食生产为“纲”,全市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98.65万亩,建成面积约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52%2022年继续新建19.8万亩高标准农田,同步新建高效节水灌溉2万亩。《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将于近期印发,根据《规划》,我市到2025年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47.8万亩,提升高标准农田22.5万亩,同步新建高效节水灌溉7.4万亩;到2030年全市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74.8万亩,累计提升高标准农田72万亩,同步累计建成高效节水灌溉10.9万亩。我市将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保障粮食生产水平稳步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抓紧抓好秋粮收获和冬种粮食生产,加强秋冬种防旱抗旱,坚决遏制重大病虫害暴发危害,促进粮食稳产丰产,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扎实推进耕地“非粮化”和撂荒耕地治理,持续推动高标准农田、小型农田水利和农村产业机耕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粮食生产潜能,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15:50 更新】答记者问环节

中新社记者提问:“藏粮于技”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请问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了哪些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曾和平:

一是强化科技支撑,打牢种业基础。我市从2021年开始启动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向自治区提交了农作物种质资源63份,加强粮食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对紫黑香糯等本地优异特色种质资源进行提纯复壮、杂交改良与开发利用;建设种质资源库,种植保存创新水稻、玉米育种材料3291份;推进种业自主创新,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育成2个水稻新品种柳农丝苗、柳丰莉占,并于20226月通过广西农作物新品种审定。

二是推进技术集成和推广。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开展粮食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选育推广适应机械化生产的优质高产抗病新品种,示范推广粮食增产关键技术。制定发布《水稻种植基地建设规范》,引进粉之稻、桂特籼占、桂山矮等12个品种在鹿寨、融安、柳南等县区进行米粉(螺蛳)粉稻品种试验示范,不断满足螺蛳粉原材料本地化市场需求。


柳州日报社记者提问:稻米的质量安全非常重要,请问如何确保稻米生产质量安全?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黄荣华:

在肥料使用方面,实施精准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绿肥种植,减少化肥使用量。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成果,建立手机施肥点点通系统并上线运行,减少盲目施肥行为。通过秸秆还田、畜禽粪便养分还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式,替代部分化肥投入。利用冬闲田大力推广种植红花草、油菜等绿肥,2021-2022年全市推广种植绿肥超过26万亩,有效提升土壤养分,减少化肥施用。

在农药使用方面,通过选用抗病性好的优良品种和科学合理的栽培技术,减少病虫害发生;大力推广应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全市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集成示范264万亩;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病虫情报,指导群众适时达标防治。

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农药和肥料非法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无证套牌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64人次,检查各类农资经营门店、生产企业354家次,共立案查处农业行政处罚案件14起,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秩序,保障农资质量安全。

通过采取各项措施,我市农药化肥使用量逐步减少。2021年化肥施用量、农药使用量同比分别下降1.73%2.68%


《广西日报》记者提问:据我所知,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是服务于“粮食安全”这个根本,柳州市地处丘陵山地区,如何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黄里明: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提升建设质量。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下达农田建设资金3.03亿元,对比2020年、2021年资金投入分别增加6.26%1.10%。结合柳州耕地细碎化、建设难度大和建设成本高的实际情况,我市去年以来,市级财政补助4300万元,作为中央和自治区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配套资金,用于增加工程建设投入和支持全市农田灌溉的小水池、小沟渠、小坝塘、小堰闸、小泵站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修复与改造。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规范项目管理。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和上图入库”等“五统一”的要求,我市根据各阶段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梳理和规范项目管理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制定印发《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初步设计评审工作方案》《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大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评定工作方案》《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方案》和《柳州市农田水利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等项目管理方案和办法,确保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有章可循。

三是多渠道整合资源树示范样板。统筹整合各级农田建设资源,打造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去年以来,我市先后批复建设柳城、融水、三江和鱼峰等县(区)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按照水田3000亩、旱地2500亩开展建设,突出重点进行综合配套建设。同时,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区重点安排测土配方施肥、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酸化土改良等土肥类试验示范项目,引导各县区加大资金倾斜,打造一批设施完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示范项目,树立“可看、可学、可复制”的典型。


《南国今报》记者提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现阶段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补贴资金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农户的切身利益。那么,请问哪些土地能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哪些土地不能享受?补贴标准如何确定?柳州现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情况如何?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黄里明:

国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目的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土地流转后仍发放给承包农户。

对于已经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原因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一年以上、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将不能享受补贴资金。具体来说,对于种植一年生草本作物,如所有粮油作物、蔬菜瓜类、甘蔗、木薯、麻、草莓、临时性食用菌简易棚、一年生中草药等,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耕地,可以予以补贴;对于种植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桑树、茶叶等作物的耕地,不予补贴。

每个县(区)每年执行一个补贴标准,主要根据当年自治区拨付至各县(区)的补贴资金总额除以当年县(区)核实后的应补贴面积,得出本县(区)该年每亩补贴的金额,因此,每个县(区)每年每亩补贴标准不会相同。

2022年中央、自治区下达我市耕地地力补贴资金2.57亿元,我市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要求开展补贴发放工作,及时拨付、发放补贴资金。目前全市已发放补贴资金2.56亿元,资金发放率99.68%,补贴农户约45.89万户,补贴面积约264.86万亩。


柳州市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请问我市推进耕地“非粮化”及撂荒耕地治理情况怎样?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黄荣华:

我市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推动广西防止非粮化“8+3条”措施落实,“三位一体”推进撂荒耕地治理。

一是动员农户自主复耕。采取激励措施和约束机制并举,加大粮食生产奖励补贴力度,重点支持耕地撂荒治理示范点的稻谷、玉米、大豆种植户,提升群众复耕积极性和粮食生产信心。建立约束管理机制,通过宣传教育、农户签订复耕承诺书、实行“黑榜”通报、停发粮食生产补贴、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措施约束撂荒耕地行为。

二是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治理。对不愿耕种或无力耕种的,统一交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代耕代种,或由农户与村集体合作进行联耕联种,代耕期满后交还给农户自行耕种。

三是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治理。对连片面积广、撂荒时间长、治理难度大的撂荒耕地,积极引导和鼓励本地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到撂荒耕地治理工作中,连片流转治理。

截至目前,全市摸排出撂荒耕地3.1万亩,累计完成治理2.4万亩,治理完成率77.18%。完成耕地“非粮化”(不含撂荒地)治理1.88万亩。

16:05 更新】

发布会结束。

返回 新闻发布会

首页

走进柳州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回应

数据专题

柳州市粮食生产新闻发布会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11-02 16:41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