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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破产审判衍生纠纷矛盾化解工作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信息来源:柳州1号 发布日期:2026-04-28 18:15 【字体:

4月28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柳州市破产审判衍生纠纷矛盾化解工作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柳州市破产审判衍生纠纷矛盾化解工作的有关情况。

【9:00更新】发布会正式开始 

参加发布会的有: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闭文军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李佳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于饶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蒋笑天主持发布会。

【9:05更新】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闭文军对近年来柳州市破产审判衍生纠纷矛盾化解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媒体朋友们见面,借此机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法院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柳州市破产审判衍生纠纷矛盾化解工作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主要目的是向社会各界通报我市破产案件审理中涉衍生纠纷矛盾化解的工作情况,并发布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

十五五规划纲要指出,要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完善并购、破产、置换等政策,盘活用好低效用地、闲置房产、存量基础设施。破产作为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一环,事关企业重组与退出,能有效盘活各项资源。但破产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群体利益,当事人利益诉求异质化程度高,部分案件债权人或相关利益群体基数庞大,牵一发而动全身,触发系统性风险。妥善化解破产及衍生案件中的各类矛盾纠纷,直接关系到破产案件的整体推进效率,关系到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合法权益的实质保障,更关系到司法公信力和市场秩序稳定。下面我先对近三年柳州市两级法院破产衍生纠纷处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一、破产衍生纠纷诉讼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柳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破产衍生诉讼981件,审结948件,结案率96.6%。其中案件量排名前三的案由为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378件,占比38.5%;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183件,占比18.7%;追收未缴出资纠纷79件,占比8.1%。

二、司法化解破产衍生纠纷的做法

为实现破产衍生诉讼个案处理与破产案件整体效果的协调,柳州法院采取破产衍生诉讼由破产审判业务庭室集中专门审理的模式。通过集中审理各类衍生诉讼,可以发现特定行业、特定区域内的企业经营风险和矛盾纠纷类型,并通过开展府院联动等形式向党委、政府预警,为区域经济风险防范提供决策参考。

在处置涉众型衍生纠纷时,两级法院依托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与相关政府部门就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碰到的共性问题进行提前沟通研判,形成共识性意见,指导管理人正确开展债权审查和认定工作,避免了数百起潜在衍生诉讼以及行政诉讼的发生。例如针对实践中存在争议的职工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应认定为职工工资债权还是社保债权的问题,我院多次与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社保中心召开联席会议,最终形成该部分缴费认定为职工债权的指导意见,有效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再如针对因企业破产导致项目烂尾、不动产权证办理难从而引发的购房者权益纠纷的问题,两级法院坚持从根源上推动项目复工续建、排除阻碍权证办理和影响居民基本居住保障的梗阻因素,实现保交付、稳民生。在矿建公司破产案中,我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与柳江区住建局、行政执法局共同推动矿建公司二大院棚户区改造项目景祥苑小区完成消防工程验收、违建整改、规划车位调整、建设用地解押解封等工作,实现300多套房屋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

对于进入司法程序的破产衍生纠纷案件,我院严格按照最高院关于“四类案件”监管的要求,在立案阶段,对涉及债权人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可能引发批量关联诉讼的破产衍生纠纷案件,同步在办案平台标注为“四类案件”,并推送提醒至院庭长和承办法官,确保重点案件“应管尽管”。在办理阶段,院庭长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通过查阅卷宗、旁听庭审、要求合议庭报告案件进展和评议结果等方式,全面掌握案件情况。对存在重大法律适用分歧的案件,及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或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确保“三个效果”统一。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对于系列性、群体性破产衍生纠纷,我院积极探索示范诉讼工作机制,选取具有共通事实和相同争点的代表性案件先行裁判,发挥示范判决的引领作用,以“诉讼一个、解决一片”为目标,有效减少同类型衍生诉讼数量。另外,我院高度重视条线指导,2026年3月向基层法院下发2025年度发回、改判案件分析报告,提示破产衍生诉讼中的常见问题和法律适用注意事项,统一裁判尺度。

三、通过诉调对接化解破产衍生纠纷的做法

为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我院在抓好审判专业化建设、提高衍生诉讼审理质效的同时,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前移解纷关口,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大力倡导推动柳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于2022年成立全区首个破产衍生纠纷诉前调解中心。我院以该协会为依托,引导其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治理工作,同时指导管理人协会设立柳州市破产衍生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确保达成的调解协议能进行司法确认。目前调解中心拥有调解员49人,包括资深律师、会计师、税务师等专业人士以及具有资产管理机构、公司法务工作经历的复合型专家,能够为常见破产衍生纠纷案件提供免费、专业的调解服务,极大缓解当事人因破产清偿率低而导致的维权困境。

在调解中心成立初期及运行过程中,我院多措并举助力该中心持续提高运作规范化水平、增强调解结果的权威性和可接受度。一是指导调解中心对标司法调解程序,出台《调解中心运作和管理制度》《调解员行为规范》等文件,明确案件受理登记与建档、调解员选任与回避、调解时限、调解保密、案后材料归档等程序性事项,确保调解过程公平公正;二是细化诉调对接。通过明确调解法律效力及管理人权限边界,统一调解协议提交司法确认的标准等手段,推动法院对调解成果的认可,提升司法确认的效率。三是着力推动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我院选派业务能手为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统一纠纷处理尺度和标准,指导破产管理人协会开展优秀案例研讨,提升调解员释法说理、利益平衡及复杂案情处理能力。我院还支持协会开展优秀调解员评选,将调解成效纳入管理人履职评价体系,形成主动参与调解的正向激励。四是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调解中心的认知度和信任度。我院利用多种渠道宣传破产纠纷调解化解的优势,发布典型案例展示调解成功案例的实际效果;在债权审查、债权人会议等关键节点增加调解引导内容,提供权威背书,打消当事人顾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调解中心累计受理破产衍生纠纷调解申请85件,标的金额达11.8亿余元;调解成功25件,其中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5件,调解成功案件涉案标的达3.4亿余元,调解成功率为29%,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数百万元。相关工作经验被刊登于国家发改委主编的《全国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交流》,并收录于自治区委编著的《法治广西建设新实践》。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强化条线精准指导。继续定期发布发改案件分析报告,健全发改案件双向沟通和典型案例定期发布机制,通过类案指引、专业法官会议等方式,确保两级法院在破产衍生案件裁判规则统一。

二是深化府院协同联动。针对职工社保、税务债权、工商变更等易发纠纷领域,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常态化沟通,推动信息共享与程序衔接,从源头上减少因行政与司法程序脱节引发的衍生诉讼。

三是持续优化调解中心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诉调衔接机制;动态更新调解员名册,吸纳更多具有税务、金融、审计等复合背景的专业人士加入,建强调解员队伍;指导破产管理人协会开展更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调解员处理复杂纠纷的能力。

我的发言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9:15更新】答记者问环节

南国今报记者:据了解,新闻发布会后将发布典型案例,请介绍一下这批案例有哪些指导意义?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李佳答:

感谢提问。新闻发布会后我们将发布3个典型案例,第一个案例明确了在房企破产背景下如何认定“消费者购房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有关规定,商品房消费者主张购房款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本案在付款标准的审查中,确立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审查原则,注重保护善意购房人,只要购房人按合同约定向指定账户付款,即使收款方非合同相对方,也认定开发商已收到款项。此举有效保护了依约付款的善意购房人,防止开发商或管理人通过内部约定转嫁风险。法院严格依据司法解释,从购房用途、名下房产、付款比例三个维度综合认定消费者身份,明确了在房企破产背景下如何认定“消费者购房人”,坚持生存权优先,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第二个案例选择了破产衍生纠纷调解中心调解成功的案例,展现了在“调解中心+法院+管理人+当事人”四方协同下,通过“专业预审+居中协调”模式高效化解争议的实例,为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提供了可复制的“诉前调解”样本,有助于提高社会公众对于通过调解中心化解破产衍生纠纷优势的认识以及认可度。 

第三个案例涉及破产程序中“禁止抵销”规则的适用边界,对《企业破产法》第40条“禁止抵销”规则的理解与适用提供了实践指引。该条款旨在防止债权人在债务人出现破产原因后,通过人为制造债务关系,变相提高自身债权清偿比例,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该案例的裁判思路有助于遏制利用公司治理机制操纵债务、规避破产公平清偿原则的行为,维护了破产程序的整体公平性与债权人的集体利益。 

柳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刚才闭文军副院长的通报中提到对于破产衍生诉讼,柳州法院采取的是由破产审判业务庭室集中专门审理的模式。是否可以详细介绍一下该模式?

市中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于饶答:

谢谢您的提问。在实施集中审理之前,破产衍生诉讼按照基础案由分别归不同业务庭室处理,其弊端在于由于案件承办人员对破产案件情况不了解,个案处理难以与破产程序整体推进和整体社会效果相协调。为实现破产衍生诉讼个案处理与破产案件整体效果的协调,柳州法院采取破产衍生诉讼由破产审判业务庭室集中专门审理的模式。为确保公正裁判,我们的集中审理不是在一个合议庭里既审理破产案件又审理其衍生诉讼,而是区分不同合议庭分别对破产案件及其衍生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同时,我们还通过推进破产审判业务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常态化沟通、组织跨部门专业法官会议等措施,充分发挥基础案由审理部门长期办理此类案件积累的审判经验,保证与上级法院相应条线裁判尺度的统一。

中新社记者:我注意到,破产衍生纠纷调解中心是开展衍生纠纷矛盾化解的重要抓手,是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吗?可否具体谈一下?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李佳答: 

谢谢您的提问。我院高度重视对于破产衍生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的指导工作,2025年申报的以调解中心建设为主要课题的项目《加强破产衍生纠纷调解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入选自治区“机关党建+行动学习”第四批重点项目。刚才闭副院长介绍了通过诉调对接化解破产衍生纠纷的做法和下一步工作,可以进一步明确的是:我们将在健全诉调衔接机制方面,完善相关操作指引,探索对特定类型的破产衍生纠纷设置优先调解环节,优化诉调转接程序,争取实现调解前置案件占比不低于80%;在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方面,我们已着手指导调解中心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全年开展不少于1次集中培训,实现在册调解员参训率不低于90%;近期我院将与调解中心举办实务沙龙,就衍生纠纷诉讼中的常见问题进行深度交流。

【9:30更新】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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