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柳州供电局解读居民阶梯电价新政策

“按年执行”会不会增加电费支出?

信息来源:柳州日报 发布日期:2015-11-13 10:32 【字体:

  从今年7月1日起,广西居民阶梯电价计费周期从“按月执行”调整为“按年执行”。新政策的执行对居民用电有什么好处?怎样计算电费?分档电量余额能否结转到次年?不同用户的具体算法?柳州供电局对此进行解读。

  “按年执行”居民可自行调剂用电量

  阶梯电价调整为按年执行后,各档阶梯电量从原来的按月用电量计算调整为按年用电量计算,即居民用户仍按月抄表并结算电费,当累计电量达到年度阶梯电量分档基数的用电量后,开始实行阶梯加价。

  阶梯电价按年度为周期执行,有利于居民用户在一个年度自行调剂用电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季节差异而导致不同月份用电量不同所带来的矛盾,保证居民充分使用第一、二档电量,降低电费支出,减轻居民生活负担。

  年用电量中的“年”是指电费结算年,以供电企业抄表例日为准,跨度12个用电月作为一个电费结算年。当年分档电量标准在本电费结算年内有效,在次年年初第一期电费结算时重置,余额电量不结转至下一个电费结算年。

  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从“按月执行”调整为“按年执行”,每户每年设置免费电量120千瓦时,免费电量采用“即征即退”方式,由供电企业在抄表收费时直接扣减。在一个电费结算年内,电量超出年免费电量后,供电企业按年度电量分档及电价标准执行阶梯电价,收取超出部分的电费。

  值得注意的是,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需携带相关证件到供电营业厅申请免费电量。

  请尚未办理及持续申领低保 、五保资格的客户及时到营业厅递交申请。

  年度用电量分三档执行

  年阶梯电价按三档标准执行。

  第一档电量:每户年用电量≤2040千瓦时部分(每户月均用电量≤170千瓦时),此档电量维持现行电价标准;第二档电量:2040千瓦时<每户年用电量≤3240千瓦时部分(170千瓦时<每户月均用电量≤270千瓦时),此档电量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05元;第三档电量:每户年用电量>3240千瓦时部分(每户月均用电量>270千瓦时),此档电量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30元。

  由于自2015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2015年余下6个月,因此2015年的年基数为6个月,从2016年起,执行全年基数。2015年7月1日起,抄见电量及电价计算按调整后的阶梯电价执行。不论是单月抄表还是双月抄表用户,2015年每档的年基数都按6个月计算。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用户及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仍不执行该新政策。

  不同用户的算法

  ●当年新装的用户进行折算当年新装的用户,按新装业务受理之日起的实际用电月数计算分档电量。年阶梯分档电量标准按照当年剩余的用电月份数进行折算,阶梯分档电量标准按年阶梯分档电量标准除以12,再乘以剩余用电月份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房屋产权变更重新设置分档标准用户因房屋产权等原因发生用电变更时(包括过户、改类、迁移、销户等),要及时到所在地供电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结清电费后,变更申请才正式生效。原用户根据当年实际用电月份,对当年已发生的电费进行清算,用电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算,新用户按照当年还剩余的用电月份数,重新设置当年分档电量标准。

  ●出租屋按标准电费执行居民住房发生租赁关系时,租赁双方应明确分档电量剩余情况及电价水平。供电企业不因租赁关系的产生 、变更和解除重新核算阶梯电量分档基数。居民住房用电出租的,业主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用电费用,不得将用电量加价销售给租户。

  ●商住合一用户分表计量商住合一的用户,原则上实行分表计量,住宅用电部分执行居民电价。

返回 文字解读

首页

走进柳州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回应

数据专题

“按年执行”会不会增加电费支出?

柳州供电局解读居民阶梯电价新政策

信息来源:柳州日报

发布日期: 2015-11-13 10:32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