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光伏发电设施
信息来源:政府热线12345 发布日期:2021-01-07 10:50 【字体:小中大】
来信时间: 2021-01-03 答复时间:2021-01-07 答复单位:城建集团
事件内容: 文昌路4号瑞景文苑的业主表示小区楼顶的光伏发电设施未经业主许可占用了业主的楼顶公共面积,请问光伏发的电是归房开(建投公司)所有,还是归小区业主所有?
处理结果: 城建集团答复如下: 经与瑞景文苑小区建设单位(建投公司)及物业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核实,小区楼顶光伏发电设施是依据施工图纸设计安装,属于绿色建筑一部分,产权归业主集体所有,光伏所产生的电能用于小区照明等公共设施区域,且设备已移交物业部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