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和相互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柳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实时更新。
需要获取柳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柳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政府网站(http://www.liuzhou.gov.cn/lzcyyq/)上查阅。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柳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全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全市产业园区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产业园区的改革发展、投资促进、规划建设等重大问题研究。
(二)负责全市产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协调推进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全市产业园区设立、升级、变更名称、调整规划面积或者区位、优化整合等工作。
(三)依据全市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全市产业园区重大产业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关键支撑平台建设。统筹指导全市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推动优化产业园区营商环境。协调推进全市产业园区重点项目建设。
(四)管理全市产业园区发展资金,参与涉及产业园区发展的其他资金和所出资的产业基金管理相关工作。协调推进产业园区投融资机制创新。
(五)负责协调推进服务产业园区的物流体系建设,统筹服务产业园区的重点物流园区和物流设施建设,协调优化产业园区物流组织和服务。
(六)统筹推进全市产业园区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推动与重点城市、重点区域的产业对接合作和园区共建。
(七)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宣传推介工作。统筹制定全市产业园区经济运行信息统计制度,督促指导相关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
(八)负责全市产业园区人才发展工作,组织指导人才培训、人才交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推动产业园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推进全市产业园区智库建设。
(九)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办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1.本办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2.本办行政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政策解读、部门动态、人事信息、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宣传等信息;
3.本办财政预算、财政决算等信息;
4.本办权责范围内相关规划计划、重大项目相关信息;
5.本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
6.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有如下2个:
1.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liuzhou.gov.cn/lzcyyq/。
2.微信公众号:柳州产业园区。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填写《柳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提交
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4楼443室柳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 综合与人才科;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00-12:00 ,15:00-18:00;联系电话:0772-2660061。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邮政寄送
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提出申请的,并在信封明显处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4楼443室柳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 综合与人才科,邮编:545616。
3.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柳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官方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进行申请。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五、本机关确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间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行政机关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2.申请人以挂号信等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需要与申请人确认收到申请时间,但申请人未提供电话联系方式或者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的,行政机关应当做好登记,自恢复与申请人的联络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六、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柳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负责接收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公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4楼443室 柳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 综合与人才科,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00-12:00,15:00-18:00;联系电话:0772-2660061。
七、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柳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