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期)2021年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第2期)2021年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信息来源: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1-13 11:10 浏览量: 【字体: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柳市监处字〔2020〕133号

柳州市湖有糖果贸易商行经营无生产日期预包装食品案

柳州市湖有糖果贸易商行

92450204MA5LOAG98Y(换)

张保卫

当事人经营无生产日期预包装食品浓香椰子糖和特浓椰子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没收无生产日期的食品;3.罚款。

主动履行,主动履行期限2021年1月20日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月6日


2

柳市监处字〔2020〕139号

柳州市柳南区发易食品经营部经营无产品名称、无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的食品案

柳州市柳南区发易食品经营部

92450204MA5N9JG42U

吕志平

当事人经营无产品名称、无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的芝麻糖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按照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无产品名称、无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的食品;2.罚款。      

主动履行,主动履行期限2021年1月20日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月6日


3

柳市监处字〔2020〕143号

柳州市浩发食品经营部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案

柳州市浩发食品经营部

450204600113158

熊造生

当事人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姜汁软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没收涉案无标签的食品;3.罚款。

主动履行,主动履行期限2021年1月20日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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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2021年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信息来源: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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