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3593245846B/2021-149932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鱼峰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08日
标  题:
鱼减办发〔2021〕2号 鱼峰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2022年冬春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鱼减办发〔2021〕2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2日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鱼减办发〔2021〕2号 鱼峰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2022年冬春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

区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 年度全区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桂应急发〔2021〕72 号)的文件要求,有序做好我辖区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规程(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因灾倒塌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桂应急发〔2021〕70 号)要求,积极开展2021-2022年冬春救助有关工作,于10月9日下班前将附件3、4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报送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邮箱。  

联系人:梁颖 ,电话:3603267,电子邮箱:lzyfyjj@163.com。

附件:

1.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 年度全区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桂应急发〔2021〕72 号)

2.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规程(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因灾倒塌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桂应急发〔2021〕70 号)

3.《冬春受灾人员需生活救助情况统计表》

4.《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览表》

柳州市鱼峰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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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鱼峰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08日
标  题:
鱼减办发〔2021〕2号 鱼峰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2022年冬春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鱼减办发〔2021〕2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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