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4210R/2021-83214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21日
标  题: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政发〔2021〕1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22日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2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报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1421


柳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

2021年市政府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遵循和把握立法原则,重点抓好保护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立法项目,为我市深入实施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战略,奋力实现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的目标建设现代制造城、打造万亿工业强市提供法制保障。

经研究,现将2021年的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地方性法规审议类立法项目(2件)

(一)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促进餐厨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由市城管执法局起草并已进入市政府审议程序的《柳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草案)》由市司法局对其进行审查、修改。

(二)为加强本市机动车停车治理,规范停车设施建设及停车秩序,改善停车环境和道路通行状况,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市城管执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起草《柳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2021331日前报送市司法局审查、修改。

二、政府规章调研类立法项目(4件)

(一)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保护和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由市城管执法局调研起草《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

(二)为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由市交通运输局调研起草《柳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草案)》。

(三)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由市市场监管局调研起草《柳州市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草案)》。

(四)为加强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畅通、安全,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市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城管执法局调研起草《柳州市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草案)》。

、立法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结合柳州实际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起草和调研工作。同时,列入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所有项目,负责起草、调研的部门要成立起草、调研工作小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指派专门工作人员,落实立法经费,并在本计划下达后30日内,将立法工作方案报送市司法局。

(二)《柳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负责起草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柳州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办法》第十七、十八、十九、二十条的规定,将相关资料报送市司法局审查、修改,并配合做好审查、修改工作。

(三)列入调研类的立法项目,负责调研的部门可视条件成熟提出进入政府审议程序的申请,并按照《柳州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办法》第十七、十八、十九、二十条的规定,将相关资料报送市司法局。市司法局收到相关资料后,对其可行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审查、修改工作,调研起草部门应当配合做好审查、修改等工作。

对于经充分调研仍未成熟的项目,应形成调研报告并说明理由,并于20211231日前提交市司法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22日印发

返回 柳政发

首页

走进柳州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回应

数据专题

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4210R/2021-83214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21日
标  题: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政发〔2021〕1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22日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