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采药品进药店”宣传的函
来源: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1-12-20 11:45  
各相关定点药品零售机构:
为落实国家及自治区鼓励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药品、器械集团采购相关政策,我市开展了“集采药品进药店”工作,得到了各定点零售药店的大力支持。为加强宣传,方便群众知晓、更好服务全市群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集采药品进药店”工作,我们拟在单位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设置“集采药品进药店”专栏开展宣传工作,向社会公示设置“集采药品销售专柜”且集采药品配备较多、供应稳定的药店及销售品种,让群众能在定点药店买到所需集采药品,增强购买集采药品的针对性。
二、参与办法
鼓励定点零售药店积极参与,选取货源充足、长期稳定供应的集采药品进行公示(第一批公示名单由各公司推荐一家药店参与)。
有意向的药店填报《集采药品挂网信息公示表》(详见附表),经市医药招采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挂网公示,公示期间集采药品供应发生变化请及时与市医药招采综合服务中心联系变更公示内容,确保药店销售药品信息与公示信息保持一致。
三、其他
(一)2021年12月底前向社会公示首批“集采药品进药店”名单,今后将根据推进情况适时调整公示内容。
(二)各企业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宣传,积极参与自治区集团采购,抓好货源组织,为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集采药品。
开展“集采药品进药店”过程中企业的集采药品供应发生变化或出现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市医疗保障局反馈。
市医疗保障局医药管理科联系电话:2819270
市医药招采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859327
邮箱:lzzcm2021@163.com。
附件:柳州市“集采药品进药店”公示信息表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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