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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悲剧 人人都应遵守规则 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原因公布后,引起龙城市民和网友热议

信息来源:广西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发布日期:2018-12-08 11:23 【字体:

  柳州晚报记者 李华 雷媛媛 乘客因坐过站,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至车辆失控,最终酿成15条人命的惨案——昨天,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原因公布后,在广大龙城市民和网友中引起热议。大家认为应吸取教训,来一场文明自省,用法律和规则的杠杆约束冲动行为,敬畏生命,这是底线。

  1.网友热议:

  吸取教训避免悲剧再发生

  昨天,柳州晚报微信公众号、柳报-微报公众号、柳州1号APP在第一时间转发了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的原因,许多网友在对逝去的生命悼念的同时,也纷纷留言:应该深刻吸取这次血的教训,避免悲剧再发生。

  网友“只不过重头再来”留言:15条生命和15个家庭破灭,才得出血的教训,希望再也没有这样的事发生。

  网友“lih22”:一站错过一生,代价太过沉重!

  还有的网友留言表示,在危害公共安全行为面前,人人都不应成为“看客”。

  网友“风子哥”评论:女乘客自己到站忘记下车,迁怒于司机,还动手打人,坐车的人都知道不能影响开车的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害人害己;男司机老司机一个,公交公司的常态安全驾驶操作培训竟然忘得一干二净,生命在手,却手离开方向盘,与对方动手相向,此刻安全置之脑后,导致悲剧发生;其他乘客只顾看热闹,不知道自己的命在同一弦上,未劝说、未制止,事不关己,后悔莫及。

  网友“王sir”分享了一次坐车经历:记得有次坐公交车,一名乘客与司机发生口角,正互不相让时,一位小女孩大声喊:“不要跟司机吵架,好吗?”顿时两人就安静下来。遇到类似事件时,不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2.公交公司:“邓红英工作法”防止矛盾激化 为保安全可减速停车

  恒达巴士公司新闻发言人华广津说,我市公交公司一直关注重庆万州公交坠江事件,并以此案例对员工开展安全行车的警示教育。事故原因说明,司机和乘客不理智的行为,都可能置公众于危险之中。当事司机可以和对方好好沟通,比如耐心、友好地向乘客解释,“对不起,线路改道了,之前也有提醒过。可以在下一站换乘”等等,而不应不顾车上其他乘客的生命安全,和乘客一直纠缠争执,最后酿成悲剧。当然,如果乘客还不依不饶,司机就要果断减速停车后,报警处理。

  在平常,辱骂司机这样的事情在柳州也时有发生。公交车是一个流动的公共场所,无论何时,公司都要求司机恪守职业规定,把乘客安全放在第一位。为避免乘客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新引进的一些车辆在司机驾驶员位置多了一道防护门。虽然如此,但司机的处理方式更重要。公司一直倡导“邓红英工作法”,遇到矛盾时,要求驾驶员与乘客友好沟通,多用善意的语言做好解释,尽量避免与乘客发生正面冲突。实在无法解决,就停车报警处理。同时,也希望市民乘客日常给予司机多一些理解和关爱。

  恒达巴士公司雒容站副站长李忠波,此前做了12年的公交驾驶员。他说,昨天,他还与其他同事探讨,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虽然做公交司机时没有遇到过乘客的干扰,但此次万州公交事故也为广大驾驶员提了个醒,发生争执时,如何正确处置突发事件,那就是首先要把乘客安全摆在第一位,不能冲动。

  3.律师:公交车上谩骂、袭击司机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那么,乘客干扰驾驶员行车安全的这种行为,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为此,记者咨询了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

  黄华认为,乘客乘坐公交车时,即与公交公司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规定,承运人有将乘客安全送往目的地的义务,公交公司在此次事故中有合同违约的责任;此外,公交车司机行车途中,枉顾安全与乘客发生争吵、拉扯,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公交公司作为该司机的雇主,对员工造成的损害,公交公司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对于以上两种责任,死亡乘客的家属可以择一选择进行主张,并要求公交公司赔偿相应损失。

  而对于刘某,其与公交车司机发生争吵、拉扯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刘某的行为侵犯了其他乘客的生命权,刘某对于其他乘客的死亡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但是由于刘某已经死亡,其他死亡乘客的家属可以起诉刘某的继承人,要求其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类似刘某在正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谩骂、袭击司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能触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4.大家建议:“硬件”+“软件”为安全护航

  如何避免这样的悲剧再发生?网友和市民建议一要靠硬件,在公交车驾驶室安装安全隔离栏;二要亮出法律法规的“牙齿”,对这类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惩戒,同时引导乘客共同维护文明有序的行车环境。

  网友“小余哥来自新世界”呼吁:所有公交车的驾驶室应该独立,加装防护门,防止有乘客抢夺方向盘造成事故。网友“柳兴”也提出:司机驾驶室应该与乘客区有门隔离,可以避免好多危险的事,国家应该强制客车生产厂家安装。

  网友“试鹏”建议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来约束这样的行为。首先,乘客干扰司机工作,视为危害公共安全,入刑。其次,司机遇到此类事件,应该有具体的操作规范,如停车报警或者疏导等。最后其他乘客有权利和义务制止此类犯罪,系正当防卫,应受表彰!

  每天乘坐公交车上下班的罗女士认为,作为乘客也有义务维护公共安全。有人劝说,双方火气会消很多,避免负气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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