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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6年12月29日访谈回顾

发布日期:2007-01-04 16:20 【字体:

20061229,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来到FM102.9柳州电台新闻广播直播室,在《机关作风与行风建设热线》节目中,接受了群众的咨询投诉。

 

 一、今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民办了哪些实事?监督电话是多少?

 

答:促进就业再就业。促进就业再就业作为今年政府为民办20件实事之一,是我局重点开展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截止200611月底,我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8106人,完成任务的114.5 %;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1551人,完成任务的114.6%;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7119人,完成任务的112.5%;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6777人,完成任务的169.4 %。城镇登记失业率4.4%,低于市政府下达指标。采取的措施如下:一是制定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逐步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二是开展专项活动,多渠道促进就业再就业;三是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帮助他们稳定就业;四是开展高技能人才工作的调研,为制定政策打下基础;五是规范创业培训工作,以创业促进就业。监督电话:2827590

 

二、今年,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了多少咨询或投诉?这些咨询或投诉都集中在哪些方面?处理结果如何?

 

答: 2006111月份,我局共接待来访24345案次,涉及人员28773人次,其中群体访194案次,涉及人员2115人次;接待来信281件,其中联名信73件。来信来访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劳动工资、培训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有关劳动法规建设等各个方面。来信来访全部依照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信访条例》处理完毕。

 

截止200612月,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立案632件,结案608件,结案率96.2%,案件类型主要是拖欠工资案件和社会保险案件,其中拖欠工资案件占到总案件的约75%。绝大多数案件已经依法处理,剩余案件也正在按规定调查当中。

 

三、听众小姐反映:她与公司签定就业合同后,公司并没有帮他们购买社会保险,而是每个月多发200元钱,让他们自行购买。小姐想问:公司有权利这样做吗?像这样的情况,她该怎样购买社会保险?

 

答: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1999年第259号令)的规定,公司多发200元而不帮小姐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属于规避法律行为,是错误的行为。公司与刘小姐签订劳动合同后,应依法按照一定的缴费基数为小姐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由公司和刘小姐区别不同的险种按一定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费用。如果这种情况已经发生,小姐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同时,公司应立即到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

 

四、听众反映:他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找工作时,用人单位曾向他口头做出承诺,说试用一个月后就让他转正。但是,现在已经过去四个月了,用人单位还是没有和他签约。他想问:用人单位这样的做法是否正确?他该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做法不正确。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他签定劳动合同,否则他可以到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

 

五、听众询问:她是一名下岗职工,现在准备开一家自己的服装店,请问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对领取了《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在自主创业时可以凭《再就业优惠证》在进行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时享受工本费、工商管理费、税费等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减免,此外,还可以申请参加免费的SIYB创业培训,学习到创业相关知识并得到专家的创业指导。还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贷款额在2万元左右,时间为2年。如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的补贴。除此之外,还可以享受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一系列免费的“一条龙”就业服务。

 

六、 柳州市如何解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

 

近年来,随着高校的扩招,毕业生人数快速增加,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就业工作成为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系统工程。我市劳动保障、人事、教育、财政、民政和共青团等部门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的同时,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力度。

 

主要做法是:一、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特别是到边远地区就业,有利于高校毕业生的充分就业,促进青年人才的健康成长,有利于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通过组织开展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三支一扶”活动;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税费的优惠;灵活的户籍管理政策等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二、充分利用各级劳动力市场,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将就业指导提前到大学生临近毕业前,教育和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帮助他们分析就业形势,调整就业预期。积极开展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和双向选择活动,使供求信息及时对接。进一步发挥网络技术优势,逐步形成统一的市、区县(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并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登记和就业推荐服务,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就业再就业工作体系,凡在六个月内未实现就业的,在进行失业登记后,享受针对失业人员的各项优惠政策。

 

七、今年,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效能建设上有什么新举措?有哪些立项?针对去年效能建设提出的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怎样整改的?

 

答:1、走进社区,服务群众。我们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观念,主动为纳税人提供准确可靠的政策信息,如局下属就业服务中心响应柳州晚报“走进社区阳光行动”活动,先后十多次走进社区,开展“一站式”就业服务,为社区送岗位、送信息,送政策,做到每到一个社区就影响一片居民,服务一方百姓。

 

2、开展春风行动。在今年初开展的春风行动中,共召开洽谈会47场次,提供农民工就业岗位74876个,免费介绍农民工就业11795人;发放宣传资料18.02万份;提供公共职业介绍窗口12个,指定放心民办职介服务机构3个;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拖欠农民工工资立案254 件,涉及农民工3961人,涉及工资金额 1877.43万元;追发农民工工资1877.02万元。

 

3、主动上门,服务企业。对一些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我们采取预约上门服务的办法,直接到企业服务,实行现场办公,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

 

立项3

1、促进就业再就业。目标:2006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2万人,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万人;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2万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000人,着力解决下岗职工零就业家庭再就业问题。

 

2、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目标: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作为扩面重点,力争今年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35.54万人、24.6万人、47.5万人、25.8万人、26.5万人;征缴金额分别达85030万元、8000万元、50000万元、2200万元、1650万元。

 

3、农民工维权。目标: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制度,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清欠率达100%。

 

目前三个项目均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去年效能建设提出问题的整改:

针对2005年群众和纳税人对我局提出的意见建议及督查组、廉政监督员反馈的不足问题,我局领导也给予高度重视,在班子会、中心组学习会上多次进行讨论,对不属我局业务范围的意见建议、由于群众不了解情况而提出的意见建议和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群众意见建议都作出了答复,对确属我局业务范围且由主观原因引起的群众意见建议制定了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群众意见一:关于 “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 打印难的问题

 

根据当前个体劳动者参保日益增多的情况,我们在负责此次工作的业务科室增配了三位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专职负责打对帐单。同时,我们正考虑与市交通银行协调,今后在市交通银行各储蓄所直接为交费的个体劳动者打印对帐单,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群众意见二:关于医保中心在服务管理、办事流程、办事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由于医疗保险的特殊性与专业性,的确在管理方面较为复杂,具体办事流程中的确存在操作复杂,工作效率不高的环节。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优化服务,提高效率,我局将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信息系统管理程序,减少办事环节。二是尽快将参保人员更改定点医疗机构的业务下放至社区,下一步将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业务的办理下放至社区,方便参保人员办理。三是今年四月份实现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续交保费在银行(工行、农行、建行三家银行约160多家网点设专柜)柜面代收业务,解决在医保中心缴费拥挤的现象。四是下放部分医保药品和特殊治疗检查项目的审批权限至医院,减少参保患者或家属往返奔波之苦。五是开通信息机查询系统,通过手机发短信就可查询自己的部分信息,方便参保人员。六是加强完善医保网站建设,努力实现医保业务网上办公。七是深入基层调研,召开离休老干部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群众意见三: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由于社会保险政策比较复杂,特别是医疗保险自2000年柳州市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来,政策本身就在制度的运行过程中不断调整完善,因此部分群众对政策了解不够,有时在办理业务时带有情绪。我们的工作人员绝大多数都能做到在繁重的工作压力下尽可能耐心、细致地接待办事的参保人员。但也还有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态度不好、语气生硬的现象。对这条意见,我们拟从四个方面进行整改:

 

1、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在教育的同时,注重加强与员工的思想交流,掌握了解员工思想动态情况,围绕职工出现的思想问题,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疏导,加强换位思考的引导。

 

2、通过争先创优活动促进服务态度的改进。进一步深入开展“为纳税人办实事”、行政效能建设、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等争先创优活动,大力推行规范办公,文明服务,微笑服务,热情服务。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如《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公共服务行为有效投诉受理及认定办法》、《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并且在各办公大厅增加服务台工作人员,制订《办事指南》、一次性办事告知单,公开办事流程,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3、加强对投诉及信访工作的管理。在各种媒体上公开投诉电话,并聘请监督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座谈,认真解决群众投诉的问题。对于参保人员提出的投诉,认真调查核实,确认为有效投诉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以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4、在有条件的办公大厅增设排号机和座椅,由业务窗口排序叫号,这样能使工作环境场所变得井然有序,减少不必要的拥挤和矛盾,可调节人们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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