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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考定向推荐生录取实施办法确定

发布日期:2015-05-08 15:59 【字体:

  为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市教育局日前出台2015年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中考定向推荐生录取实施办法,决定从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柳州高中 、柳州铁一中 、市一中 、市二中 、市铁二中 、市三中 、市四十中 、市民族高中 、市六中 、市九中2015年招生计划指标中,各划出51%的名额作为推荐指标,定向分配给市区各公办初中学校。

  为确保定向推荐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 、公正 、公开,市教育局要求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对本校初三年级的学区生身份进行鉴定,于5月31日前在校内公示学区生名单,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师生 、家长和社会监督。市教育局下达给各学校定向推荐生的指标,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在校内进行公布。定向推荐生入围条件和录取标准见本报4月18日2版。

  各初中学校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向家长宣传定向推荐生推荐录取的有关政策。符合定向推荐条件的学区生以自愿为原则,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一所定向学校;对符合推荐条件却放弃推荐资格的学生,必须填写《柳州市2015年初中学校学区生放弃中考定向推荐生推荐资格确认表》。

  各学校如有未能完全使用的中考定向推荐生指标,在本城区范围内统一进行二次分配。由市招生考试院按城区将剩余定向推荐指标汇总后,对该城区符合条件但未获得录取的申请学生进行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经过二次分配如还有剩余的定向推荐生指标,全部转入统一报名招生指标录取。

  定向推荐生的录取在市区普通高中统一报名开始之前完成,已录取的定向推荐生不能再参加统一报名招生录取,不得再转录其他学校。

  市招生考试院拟定录取的定向推荐生名单必须在柳州教育网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网站柳州网页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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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考定向推荐生录取实施办法确定

发布日期: 2015-05-08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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