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出台
报名时间:学区生6月12日、13日;非学区生6月28日、29日
发布日期:2015-05-07 15:41 【字体:小中大】
市教育局日前下发通知,就我市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作出相关规定,规范我市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招生原则】分区划片、相对就近、全员入学、免试就读
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分区划片、相对就近、全员入学、免试就读”的原则,确保我市行政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全员入学。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不能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法定监护人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的,延缓期满,应即时入学。
1.市区户籍学生入学:凡我市市区户籍、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由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户口本、房产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凡我市市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由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户口本、房产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
原则上对同时满足在我市范围内持居住证(含连续办理暂住证)满五年、合法就业或投资经营、在流入地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稳定合法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五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等同于常住户口居民子女,按住所地址就近分配入学。
不满足以上条件,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1)父母双方均在我市居住并持有我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一年以上居住证(即2014年8月31日前办理居住证);(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有效期一年以上,在我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务工证明;(3)在流入地有相对稳定的住所。住所地址为自有房产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住所地址为合法出租房产的,需提供有效期一年及以上的正式租住手续,同时提供本市社区、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其他情况需提供本市社区、村委确定的有效期一年及以上的实际住所地址的证明。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要准备如下材料:(1)居住证;(2)务工证明;(3)住所证明;(4)户口簿。由家长凭以上材料到住所地址附近学校联系。如果学校学额已满,无法接收,应由学校审核材料后统一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其他要求】建立学生档案严禁大班额或超大班额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县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按规定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招生,严禁出现因招收非学区生而出现大班额或超大班额现象。今年各义务教育段学校接收学区内学生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比例不低于招生人数的90%。义务教育段学校实行就近入学,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借读。
学区划分。市教育局将提前向社会公布今年各小学、初中学校的学区范围和学区确认办法,各城区教育局将所辖各小学、初中的学区范围,于招生报名前5个工作日下发给各学校,由学校在校门口向公众公布。
学生编班。为推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均衡编班,一律不得开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禁各学校以举办兴趣班、实验班、特色班为由举行或变相举行入学考试选拔新生和开设重点班、尖子班。
学生档案。今年我市将重点做好2015年学区生与非学区生的身份甄别工作,并按类整理归档,各县区教育局及学校要将学生信息备案存档至少三年以上。各初中学校在2015年非学区新生的入学通知书上要明确告知学生将不能享受三年后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推荐政策,引导广大家长送子女到学区学校就读。新生到校报到入学后一个月内,各中小学要及时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收费管理。严禁违规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行为。
【招生时间】学区生6月12日、
13日;非学区生6月28日、29日
市区小学、初中学区新生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5年6月12日、13日;非学区新生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5年6月28日、29日。各学校不得在上述时间前进行或变相进行招生,不得组织与招生挂钩的各类竞赛,不得以招收民族班名义在学区范围外招生,也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的名义,接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对象就读。
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可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学校以外,经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控制在5.5%以内。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擅自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不得在学区范围以外进行各种招生宣传。凡有以上违规招生行为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招生工作是关乎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和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管,为此,招生期间各学校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咨询或举报电话为:2612261(城中区教育局)、2805621(柳北区教育局)、3715758(柳南区教育局)、3163324(鱼峰区教育局)、2671546(柳东新区教育和文化办公室)、2875162(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市教育局举报电话:2805657(纪检监察室)、2851554(基础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