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用好这“五招” 减少交易风险

市房产交易所就近期二手房交易存在的风险为消费者支招

信息来源:柳州晚报 发布日期:2017-07-10 17:49 【字体:

  6日,笔者从市房产交易所获悉,针对近期我市发生的房地产经纪公司侵占、挪用交易资金,出售未依法登记的回迁安置房,公证委托中介(经纪)机构全权代办交易纠纷等事件,引发房地产交易风险,严重损害房地产交易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市房产交易所就此提醒广大房地产交易者,在选择通过房地产中介(经纪)公司进行房地产交易时,采取以下“五招”可以有效防范二手房交易风险。

  一是审慎选择经纪公司。建议买卖双方在进行存量房交易时选择实力较强、口碑较好、交易服务流程规范、能够开具正规发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证照是否齐全,登录柳州建设网(http://www.lzhc.gov.cn)或到市房产交易所(鱼峰山商业城五楼)查看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在主管部门备案情况。

  二是审慎订立经纪服务合同。当事人与经纪机构签订合同之前要认真阅读合同各项条款,对于服务事项、收费标准、费用支付节点、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要在签订合同前进行充分协商。应当坚持对有关合同内容进行细化、完善,不要轻信口头承诺,要把所有的约定落实为书面合同条款。

  三是认真查看所购房屋。建议在购买房屋前,要认真核对房地产有关信息,所购房屋是否办有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是否有共有权人,出卖人是否与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一致;所购房屋是否属于保障房、小产权房等国家明令禁止交易的房屋;是否存在查封、违规搭建等限制交易的情形;是否存在房屋出租、抵押等影响办理过户的情况。

  四是谨慎支付交易资金。市房产交易所在2013年推出了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业务,免费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鉴于房产价值较高、交易金额巨大,提醒买卖双方应选择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切不可将房款直接打入经纪机构或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账户,不可全权委托经纪机构代卖、代收房款,以保证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有效防范交易风险。

  五是规范交易合同签订。在签订房地产交易合同时,买卖双方及经纪机构要按照我市二手房交易规定,使用主管部门颁布的《柳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及备案,防范一房多卖等行为。当事人要按照真实成交价格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不要以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为目的,签订内容、时间不一致的阴阳合同,从而增加交易风险。

  

返回 回应社会关切

首页

走进柳州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回应

数据专题

市房产交易所就近期二手房交易存在的风险为消费者支招

用好这“五招” 减少交易风险

信息来源:柳州晚报

发布日期: 2017-07-10 17:49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