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马男”投案自首并道歉
市公安局宣布“5·10”案告破 ,两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信息来源:柳州日报 发布日期:2015-05-18 10:51 【字体:小中大】
5月10日晚,我市映山街建佳大厦负一层停车场发生一起事件:“悍马男”因15元停车费殴打停车场管理员、六旬老人韦祖廷,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广泛关注。15日上午,市委书记郑俊康就此案表示:我市公安机关要尽快把打人者抓回来,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给老百姓一个交代。
昨日下午,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15日晚,涉嫌打人的两名犯罪嫌疑人郑某和韦某向 警方投案自首,他们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于16日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因停车费起争执事情闹大了
5月10日23时30分许,嫌疑人郑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BH2029的黑色悍马越野车,进入位于映山街建佳大厦负一层停车场后,因停车费与停车场管理员韦祖廷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郑某对韦祖廷实施殴打,接着郑某的朋友韦某又过来参与殴打,之后两人乘悍马越野车逃离现场。
案件发生后,民警调取全市各个出入口的视频监控,发现嫌疑车辆已于12日驶上高速公路,离开柳州。民警获知了郑某及其亲属的联系方式,规劝其投案自首。11日晚上,郑某的两名朋友来到受害人韦祖廷住院的市中医院,看望受害人并支付一万元的住院费。15日21时30分,涉嫌打人的两名犯罪嫌疑人郑某和韦某赶回柳州向警方投案自首。
经审讯,郑某(37岁,浙江省温州市人)和韦某(41岁,柳州市人)交代了其殴打停车场管理员韦祖廷的犯罪事实。据郑某交代,逃往外地的原因一是不明了受害人伤情,另外是前往南宁处理一单紧急生意。在南宁的几天里,他接到了警方发来的短信和亲属朋友的电话后,决定回柳投案自首。
两嫌疑人知错公开道歉
“经过已经不重要了,结果已经发生,我对我打人的事情感到非常后悔,不该那么冲动……”在市第一看守所里,涉嫌打人的郑某表示,在监控视频中第一个动手的打人者就是他。郑某说,当晚,他和韦某等7个朋友一起吃饭喝酒后来到停车场。当时,先是其妻与管理员发生争执,他随后参与然后就动手打人。不过对于他们与韦祖廷争执中涉及什么内容最终导致他动手打人,郑某表示不愿再提。“15日当天下午,我曾亲自致电管理员韦祖廷,真心诚意向他道歉,并向他表示愿意负责赔偿。”郑某说。
另外一名涉嫌打人的韦某表示,事发后的几天,他一直在家里休息,直到15日下午接到郑某的电话,才得知打人一事的严重性,当天21时许便和郑某一起到公安机关自首了。
对于打人的行为,郑某和韦某表示已经知错,并请求伤者的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