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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是如何分配的呢?

信息来源:政府热线12345 发布日期:2018-07-23 11:23 【字体:

  来信时间: 2018-07-17    答复时间:2017-07-22 

  事件内容: 1、请问柳东新区坪地屯具体何时要全部拆迁完毕?回迁安置房具体建在哪里?到底什么时候才开始动工建设?哪年才建设完成? 2、坪地屯村民的房子被拆了,是如何赔偿或者如何置换安置房的呢?一人得多大面积的安置房?还是一户得几套或者多大面积的安置房?安置房是如何分配的呢? 

  处理结果: 柳东新区管委会答复如下: 一.目前平地是按照项目用地情况进行拆迁。柳东新区预留给平地屯的居住安置地有两块,A地块位于华侨城西面,B地块位于华侨城北面。其中平地屯居住安置地A地块拟走市场化开发模式,计划引进社会房开代建,目前正在制定政策与完善城市设计方案,计划2019年开工建设。 二.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柳州市(雒容镇)2016年度第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柳州市(雒容镇)2017年度第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涉及雒容镇半塘村坪地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在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迁实行全货币补偿方式、限额产权置换补偿方式、部分货币与限额产权置换相结合补偿方式。其中: 1、全货币补偿方式是按照柳州市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给予产权人完全的货币补偿安置。对实行全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不再提供安置回建房。继承房屋(产权人已去世,继承人又另行批建房屋的)规定采用全货币补偿方式。其中,有证房屋:砖混结构产权房屋2100/平方米(含自行安置补贴);砖木结构产权房屋1900/平方米(含自行安置补贴);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办理完拆迁手续并搬迁完毕交出房屋的,在有效产权证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另行给予900/平方米的自行安置奖励。逾期者取消此奖励。无证房屋: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办理完征收手续并搬迁完毕交出房屋的,按砖混400/平方米,砖木300/平方米补偿。 2、限额产权置换补偿方式是指拆迁人根据被拆迁人的有效产权面积用对应的产权面积的回建安置房置换给被拆迁人,但置换面积不能超过该户的最大可置换面积,被拆迁人选择回建安置小区的,安置面积按认定的有效产权面积1:1.2确定。 3、部分货币与部分产权置换相结合补偿方式是指被拆迁人在其被拆迁房屋价值内自愿选择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但置换面积不能超过该户的最大可置换面积。 具体补偿详情咨询请前往平地屯拆迁现场办公室:平地屯266号、平地屯3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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