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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调整意见征求

信息来源:政府热线12345 发布日期:2019-11-19 17:27 【字体:

  来信时间: 2019-11-15   答复时间:2019-11-19 

  事件内容: 柳州市公积金中心于20191114日发文征集新政意见,鉴于该新政中涉及公积金贷款额度于之前有较大差距的问题,个人认为该政策过于一刀切,首先公积金政策实施后以公积金账户余额(夫妻双方)*6计算额度,不满15万以15万计算,那么除了事业单位效益很好的除外其余基本贷款的金额都是15万,其次今年领取公积金时特意咨询了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公积金是否会影响明年办理使用公积金贷款,当时工作人员明确回复是不影响。鉴于以上,建议柳州市领导从基层市民的角度考虑,给予新老政策的一个合理过度时期,以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界定,毕竟公积金贷款受理时间是晚于开发商销售的时间,若一刀切的形式实时,将会导致很多市民出现资不抵债,生活压力过大,甚至后期出现大波退房、群诉的事件。 

  处理结果: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按照规范性文件起草要求,我中心从20191114日起征求《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止时间至20191125日。我中心还将根据收集的意见进行研究及合理性的调整,但最终政策是否出台、如何调整,必须经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表决来确定。反映人可在意见征求时限内将个人意见反馈至我中心电子邮箱:gxlzgjj@vip.163.com,以便收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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