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数据通〔2022〕5号 关于组织申报数据要素融合应用“百千万 工程”试点项目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  |   发布日期: 2022-06-30 15:00    |  作者: 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实施数据要素融合应用百千万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桂数广发〔20214号)精神,促进自治区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和数字产业链补链强链延链,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现就组织申报数据要素融合应用百千万工程试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广西实施数据要素融合应用百千万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重点支持大数据与政府管理、农业、工业、服务业、民生、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创新平台建设和基础支撑体系等多领域融合应用的试点项目,对优秀的试点项目自治区后期将予以一定资金支持,项目范围应符合《数据要素融合应用百千万工程试点项目申报指南》要求(附件1)。

二、申报对象

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团体等机构。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数据要素融合应用百千万工程试点项目申报条件》(附件2)。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书要求,申报书详见附件4

  (二)纸质材料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按申报书要求材料的顺序、编目装订成册。装订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允许用塑料夹、皮包装,封面(首页)必须为纸质且内容格式与申报书封面一致。

  2.排版要求:一级标题为3号方正黑体、二级标题为3号楷体GB_2312;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GB_2312,单倍行距;表格内文字字体为4号仿宋GB_2312

  3.申报材料加盖申报单位骑缝章,相关佐证材料(或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清晰且无涂改)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申报材料不予退还,属于保密材料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单位应保证所报材料真实可靠。提供虚假材料或内容、数据失实的,经查证后取消申报资格。

  五、申报流程

  (一)填报材料。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提交。各申报主体于729日前提交材料并登录数字广西(中国东盟信息港)综合管理平台完成信息填报(操作说明详见附件5)。各申报主体将申报纸质材料提交至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产业发展与数据应用科,地址为:柳州市三中路66号老市委1号楼二楼212室,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U盘或光盘一份,电子文档统一以申报领域+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命名。

(三)项目初审。我局作为柳州市推荐单位进行试点项目初审工作,对申报试点项目的可行性及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严格把关,并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推荐意见。

(四)项目评审。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组织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

  (五)项目公示。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确定试点项目名单,并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认定为数据要素融合应用百千万工程试点项目。

未尽事宜请与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产业发展与数据应用科联系,联系人:张艳婷、劳栋,联系电话:28600752860076

附件:1数据要素融合应用百千万工程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2数据要素融合应用百千万工程试点项目申报条件

3数据要素融合应用百千万工程试点项目推荐汇总表

4.数据要素融合应用百千万工程试点项目申报书

5.数字广西(中国东盟信息港)综合管理平台操

作说明

       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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