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柳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与示范运营(含功能型无人车)第三方管理机构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  |   发布日期: 2025-10-17 10:30   

关于确定柳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与示范  运营(含功能型无人车)第三方管理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与示范运营管理(含功能型无人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根据《柳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与示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柳数据规〔2024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确定柳州市东科智慧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智慧公司”)为柳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与示范运营管理(含功能型无人车)第三方管理机构,服务期拟为三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方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一)负责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及示范运营(含功能型无人车)的申请受理、材料初审,对申请方案的完备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

(二)承担测试、示范应用及示范运营全过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包括测试车辆运行状态跟踪、数据采集与分析等工作。

(三)协助开展测试道路及区域的技术评价、风险评估和开放方案制定,为相关智能化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四)组织专家论证评审会议,对申请主体进行评审,对实施结果进行评估并形成报告。

(五)协助市公安交管部门处理交通违法和事故。

(六)收集报送总结性材料,承担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如参与修订地方性技术标准及管理规范。

二、工作要求

(一)东科智慧公司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依据柳数据规〔20241号文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东科智慧公司应加强与公安、交通、工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置机制,共同保障智能网联汽车(含功能型无人车)测试、示范应用与示范运营安全。

(三)东科智慧公司需强化专业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和专业人员,确保具备开展实时远程监控、数据安全管理等工作的能力。各申请主体应配合东科智慧公司监管,按文件要求接入市级监管平台,确保道路测试等数据安全。

(四)市级管理部门将定期开展检查,东科智慧公司应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定期向市级管理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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