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MB1625870Q/2025-09143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24日
标  题:
柳政发〔2025〕7号关于废止《柳州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政发〔2025〕7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4日
文件下载:
下载
相关解读:

柳政发〔2025〕7号关于废止《柳州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3-24 16:25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柳州市

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废止2020年7月21日印发的《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柳政规〔2020〕23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5324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3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