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公开选聘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的公告

来源: 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  |   发布日期: 2026-04-13 17:24   

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公开选聘2026年

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法治参谋作用,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法治服务水平,根据局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具有资质的机构及律师承担我局2026年法律顾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

二、服务单位

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及其二层机构(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三、服务内容

(一)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协助我局用法律手段管理单位各项事务,审查我局内部规章制度。

(二)起草、审查、修改我局合同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书,协助完善法律文书报告、跟踪、落实、管理制度。

(三)应甲方请求参与合同、项目的谈判以及重要经营事项决策评价,完善签订合同的法定内容与手续,防止行政、民事、刑事等纠纷。

(四)对我局牵头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决策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查、提出意见。

(五)为我局处理行政复议、信访事项提供法律支持,提出法律意见。

(六)对我局的专项法律事务和重要事项提供法律意见。负责对我局牵头的智能网联(含功能型低速无人车)评审工作提出并出具法律审核意见。

(七)发现或预见涉及我局重大影响的隐患,适时提供决策参考建议。

(八)代理我局涉及的各类案件。

(九)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四、服务要求

(一)提供的服务律师的基本情况真实准确,服务律师严格按照要求提供法律服务;

(二)出具的法律意见、报告、合同、备忘录等法律文书应是合法的、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三)及时按照我局合理要求报告关于法律服务中任何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含年检合格证明);

(三)供应商及项目团队成员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处罚;

(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六、服务期

服务期为1年(自2026年5月2日至2027年5月1日止)。

七、服务费用

不高于3万/年(含税费)。

八、申请材料要求

(一)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需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律所简介及承办律师简介;

3.法律服务费用组成及报价。

(二)申报材料(盖章扫描版)请于2026年4月17日前发送至邮箱:lzssjj@gxi.gov.cn

(三)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八、选聘程序

(一)我局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律所进行评估,综合各律所报价、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择优确定顾问单位,并在门户网站公示结果。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律所,我局将与其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办公室 刘星星、何素华

联系方式:0772-286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