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数申报进行时,这份攻略请参保单位收下!
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正在进行
有参保单位在申报基数过程中
遇到一些问题
今天
小编就来给您提供一份申报攻略
请往下看
医保缴费基数申报时间及范围?
2023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时间
2023年1月3日-2023年3月31日。
2023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的范围
1. 柳州市参加职工医保的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2. 养老待遇非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发放且需参加2023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的退休人员。
医保缴费基数申报有哪些途径?
1.参保单位在职职工缴费基数网上申报可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ybwt.ybj.gxzf.gov.cn/,办理步骤:选择“单位服务”--选择“更多服务”--选择“网上经办”--选择“缴费工资申报业务”。
2.确实无法进行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可先携带 U 盘到医保经办服务点拷贝“缴费工资申报核定模板”(以下简称电子报盘),然后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最后将电子报盘及《柳州市 xx 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原件1份提交到医保经办服务点办理。
2023年度医保缴费基数申报人数以什么为准?
参保单位申报人数以2022年12月在职职工人数为准,2023年1月1日后新进入单位的职工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2023年度医保缴费基数申报的“月工资收入”是怎么计算的?保留几位小数?
在职人员以2022年月平均工资收入进行填报,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例如:A职工2022年在本单位工资发放了9个月,工资应发总额为68000元,则平均月工资收入为7555.56元(公式:68000/9=7555.56元)
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如有低于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或高于上限的,如何申报?
请参保单位按照职工2022年月平均工资收入如实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系统在启用新基数时会按2023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上限进行处理。
06.拷贝电子报盘中的人员名单能够进行添加或删除吗?
可以根据实际申报情况添加或删除人员名单。
已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何时启用?
当月12日(含)前已申报的参保单位,新基数于当月核定后启用,13日(含)后申报的参保单位,新基数将于次月核定后启用,待基数申报工作结束后将从本年1月开始按新基数进行差额补退。
退休人员还需要申报基数吗?
除参加 2023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且养老待遇非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发放的退休人员外,其他退休人员无需申报基数。
可以多次申报吗?
在基数申报工作结束前,可多次申报,以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准。
参保单位通过网厅申报基数的,如何确认已申报成功?
参保单位申报后,可在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wt.ybj.gxzf.gov.cn/)单位网厅中的“办件进度查询”—“已审核数据查询”中查询完成情况,标记“已审核”即代表成功。
温馨提示
缴费基数实行一年一定,各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如实申报。是否如实申报直接关系到参保职工的医保待遇,瞒报、漏报、少报,将损害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参保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如实申报医保缴费基数,认真落实参保职工签字确认及公示制度,保证医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公开、透明、真实。参保单位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的,医保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