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已预付700万元医保资金,专项支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医疗费用

  发布日期: 2020-02-26 12:08   

  25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市医保局第二批医保资金已向我市新增的广西龙潭医院、市柳铁中心医院共两家定点医院,各预付100万元医保资金,目前资金已支付到位,专项用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

  据统计,目前我市已向全市三家定点医院共预付700万元医保资金,全力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人介绍,我市将从五个方面全力保障救治工作顺利进行。一是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二是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三是确诊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诊疗方案的,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四是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预付部分资金,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五是医保经办机构及时调整有关医疗机构的总额预算指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独预算,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及时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