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关注】生育津贴怎么发?市医保中心:要确保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待遇不降低

来源: 柳州日报  |   发布日期: 2023-04-07 17:08   

生育津贴怎么发?

市医保中心:要确保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待遇不降低

今年3月,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接到12345热线转办件共865件。针对群众反映的“生育津贴如何发放”这一热点问题,该中心回复: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一次性拨付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按女职工本人原工资标准发放,确保产假期间工资待遇不降低。

有市民反映,在产假期间,其收到单位发放的生育津贴为1830元(劳动合同中的基本工资),扣除五险后到手的工资只有900多元。那么,《柳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规定中所提到的“职工本人实际工资标准”,究竟是指基本工资还是含绩效的平均工资?

对此,该中心待遇管理科科长王贵解释,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一次性拨付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按女职工本人原工资标准发放。生育津贴低于职工本人实际工资标准的,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补齐,确保产假期间工资待遇不降低;生育津贴标准高于职工本人实际工资标准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调剂使用。至于是基本工资还是含绩效的平均工资,建议职工与单位沟通协商。

目前,生育津贴可以在“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申报,但错过了申领时限怎么办?王贵提醒,符合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职工生育之日起180天内向市、县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有单位经办人咨询:帮员工提交材料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时,误将剖宫产选成顺产,是否会影响报销金额?王贵表示,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会根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错误会给予修正,对报销金额没有影响。

还有市民担心,没有准生证是否可以报生育保险?或者取得准生证的日期比生孩子的时间晚,是否可以报销生育费用?对此,市医保中心回复,现在申请职工生育待遇时,不再核验计生相关证件,不再收取准生证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