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0-08-19 17:00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各县及柳江区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市本级各定点零售药店:
为部署落实柳州市关于开展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分步骤有序开展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现将现场监督检查阶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8月24日—10月15日。
二、检查对象
定点医疗机构。对市本级三级医院共10家、县二级及以上医院19家,共计29家医院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定点零售药店。对市本级定点零售药店,共计342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三、检查任务分配
定点医疗机构任务分配。2个检查小组负责对市本级三级医院共10家、县二级及以上医院19家,共计29家医院进行现场检查。要求每个检查小组对市本级三级医院及柳江区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周完成2家现场检查;每个检查小组每4天完成对1个县二级及以上医院的现场检查。
定点零售药店任务分配。对市本级共342家定点药店,由3个检查小组同时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每一个检查小组每天检查3-5家药店。
四、保障措施
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成立2个带队小组,每组2人,负责带队参与五县定点医疗机构的现场监督检查;抽调部分县级医保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现场监督检查。参加检查工作的人员要服从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需请假,提前报市医保局同意。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9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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