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人群2021年度结转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0-11-12 10:30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

为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人群(包括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五保户、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农村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的父母及其子女、边境0-20公里城乡居民等)2021年度结转工作,根据《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等9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柳市税发〔2020〕40号)要求,从2021年度开始,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简称医保中心)根据各县(区)核实确认的特殊人群名单进行年度结转,现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核对、确认及填报工作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应主动与各县(区)民政、卫健、扶贫办、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接,于2020年12月20日前采集、核对、确认后向市医保中心报送2021年度特殊人群数据。

(一)本次采集的数据为可享受政府代缴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的特殊人群基本信息,按附件表格内容填报纸质版一份加盖各县(区)医保局公章,电子版按特殊人群类别加密打压缩包后,上传到市医保中心参保管理科邮箱。上传文件命名格式:XX县(区)特殊人群XXXX年度结转数据.rar。

(二)采集数据的时间截至2020年12月18日止。对采集截止后,新增加的数据,应在2021年1月1日后到各县(区)医保经办点办理参保登记或信息变更手续;因认定有异议须减少的数据,须在2020年12月25日16时前,由各县(区)医保局与特殊人群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后提交到医保中心参保管理科处理,逾期不再受理核减数据。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特殊人群名单确认结转后,年度内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生成特殊人群应缴保费台账,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须自行核对并确认,严格按照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固化当月数据,及时对接当地财政局落实补助资金,于次月20日前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

(二)由于特殊人群的医保待遇随身份变更而变更,因此当年已实缴到账的保费不允许办理退费。

三、未尽事宜,请与市医保中心参保管理科联系,联系人:万辉、汪陈,联系电话:0772-3593657。

附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类特殊人员年度结转数据采集详细内容和格式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1112

附件: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类特殊人员

年度结转数据采集详细内容和格式

各县(区)医保局在采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类特殊人员年度结转数据时,内容格式须按以下要求:

一、民政部门

(一)低保人员

1.数据采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

2.数据采集范围是本县(区)范围内的城市及农村低保在享人员;

3.数据内容须包括:所属县(区),所属办事处,区划名称(行政村/社区),成员姓名,成员身份证号码,城乡/农村等。

(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未成年人

1.数据采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

2.数据采集范围是本县(区)范围内的城市及农村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未成年人在享人员;

3.数据内容须包括:所属县(区),所属办事处,区划名称(行政村/社区),成员姓名,成员身份证号码。城乡/农村。

(三)特困人员

1.数据采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

2.数据采集范围是本县(区)范围内的城市及农村特困人员在享人员;

3.数据内容须包括:所属县(区),所属办事处,区划名称(行政村/社区),成员姓名,成员身份证号码,城乡/农村等。

(四)孤儿

1.数据采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

2.数据采集范围是本县(区)范围内的符合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享孤儿;

3.数据内容须包括:所属县(区),所属办事处,所属地区,享受人姓名,享受人员身份证号等。

二、残疾人联合会

重度残疾人

1.数据采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

2.数据采集范围是本县(区)范围内认定为有效的残疾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3.数据内容须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残疾详情,户口类型,发证时间,户籍地地址,现住址,县区地址,街道地址,社区地址,联系方式,持证状态等。

三、卫健部门

计生对象

1.数据采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

2.数据采集范围是本县(区)范围内符合享受2021年度由政府代缴的农村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的父母及其子女;

3.数据内容须包括:年度,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计生类别,户籍地,现居住地,申报单位,申报时间,备注,审批单位,审批时间等。

四、扶贫办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1.数据采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

2.数据采集范围是国扶系统中本县(区)范围内的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括贫困户、退出户、脱贫户等);

3.数据内容须包括:县(市、区、旗),乡(镇),行政村,自然村,户编号,人编号,姓名,证件号码,人数,与户主关系,健康状况,劳动技能,务工状况,务工时间(月),参加大病医疗,脱贫属性,脱贫年度,贫困户属性,联系电话,首次识别时间,贫困人员识别时间等。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