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电子社保卡医保结算功能的通知(柳医保中心发〔2021〕71号)

来源: 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   发布日期: 2021-12-28 11:45   

全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电子社保卡是依托于市人社部门发行管理的社会保障卡实体卡的电子凭证可用于医保就医购药。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安排,20211212日全国统一的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在我市上线使用。由于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电子社保卡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使用的技术对接尚未完成,因此电子社保卡暂时无法用于医保结算。

目前可以用于医保就医结算的凭证有以下两种:

一、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由市人社部门负责发行管理的实体卡,卡的申领、激活、密码重置、挂失等由人社部门负责。

二、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电子凭证是国家医疗保障局为全体医保参保人员签发的电子凭证,可用于医保就医购药,并作为各项医保业务线上办理的电子凭证。

为方便就医购药和办理各项医保线上业务,建议参保人同时申领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电子凭证。

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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