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放射治疗类、精神治疗类、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6-01-15 08:50   

各县(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全市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治疗类、精神治疗类、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桂医保发〔2025〕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1个月内如遇问题,请各县(区)医保局汇总后报送至市医保中心,市本级医疗机构请直接报送至市医保中心。执行1个月后如遇重大问题请逐级上报至市医保局。


附件: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治疗类、精神治疗类、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