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医疗保障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医保发〔2023〕22号)

来源: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3-06-27 11:24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3年全市医疗保障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0日

2023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宣传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在贯彻落实“五个更大”重要要求上走在全区前列的开局之年,根据《全区医保系统医保政策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医院“五进”专题宣传活动工作方案》、《中共柳州市委宣传部2023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相关文件要求,全市医保宣传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加强宣传工作重心下沉,以基层一线为工作中心和宣传重点,大力推进医保政策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医院,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和认可率,为推动全市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一、宣传工作要点

(一)机关党建。重点宣传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意识形态工作、发扬斗争精神、应对风险挑战、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适当增加总体国家安全观、党章党规、廉洁文化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城市基层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内容。

(二)医保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广西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等与医疗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医保政策措施。重点宣传广西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新冠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医保待遇清单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制度,医保筹资运行、医药服务管理、基金监管、医药服务供给相关政策措施。

(四)医保经办服务。重点宣传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参保缴费、费用报销、门诊共济保障、“双通道”管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医保信息平台服务、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医保移动支付等经办服务内容、程序、指南等。

二、宣传工作安排

(一)依托现有活动宣传。以“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双报到”“平安广西建设”“主题党日”等现有活动为载体,统筹安排,协同推进医保政策“五进”宣传活动。年内新政策出台后,及时在机关、社区、乡村、企业、医院中,选取具有代表性、与主题结合紧密的单位(社区、乡村),组织专场政策宣讲活动。

责任单位:各县区医保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二)加大服务窗口宣传。结合业务经办,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询、播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营造良好宣传环境。

责任单位:各县区医保局、直属各单位

(三)联合服务单位宣传。加强与机关、社区、乡村、企业、医院等服务单位宣传部门的协作联动,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在服务单位新媒体平台、窗口宣传平台(如经办窗口LED屏等)投放相关宣传资料等,形成工作合力,扩大宣传效果。

责任单位:各县区医保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四)用好新媒体宣传。充分运用各级医保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加强宣传,全市一盘棋,上下一个声,持续发布政策解读和业务办理指南,实现医保政策全方位覆盖、全天候延伸、多领域拓展。

责任单位:各县区医保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五)借助媒体力量宣传。邀请当地主流媒体参与“五进”宣传活动,通过新闻报道、开展线上直播、小视频等方式加强报道,让医保政策宣传活动深入人心。

责任单位:各县区医保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六)发挥基层力量宣传。充分发挥基层医保经办机构、驻村工作队等,通过召开会议、活动、建设宣传橱窗、宣传栏目、送政策送服务上门等形式,推动医保政策宣传在基层实现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县区医保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持续提高医保惠民惠企政策解读的可读性。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政策解读宣传工作,重大政策文件采取“1+2+X”解读形式(“1”是指政策文件原文,“2”是指新闻通稿和政策问答,“X”是指其他各类解读形式),综合运用“医保大讲堂”、举办新闻发布活动、发放对外宣传册、设置宣传展板、播放视频短片、主题宣讲等多种形式,结合实际采取数据图表、图片视频、政策漫画、有奖问答等表现方式,广泛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12333电话等传播渠道,着重讲清讲透医保惠民惠企政策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特点亮点,不断提升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和理解度。

(二)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一是加强媒体融合。统筹网上网下、内宣外宣,建大建强医保宣传阵地。制定实施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核管理办法,建立2023年度柳州医保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制度,为推动全市医保信息宣传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二是进一步巩固与传统权威宣传媒体的交流合作,持续加强与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主流新闻单位的衔接,把医保中心工作和上级新闻媒体的报道重点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借助权威媒体之口,生动鲜活讲好柳州医保故事。三是推进全市医保系统网络宣传矩阵建设,构建医保市县(区)联动的宣传矩阵,打通医保宣传“最后一公里”,及时统计分析宣传情况,做好宣传效果评估。各县区医保局要主动对接县级融媒体中心,加强沟通合作,形成宣传合力,推动医保宣传效果最大化。在重大政策、重大活动宣传中,充分发挥系统网络宣传矩阵、县级融媒体中心作用,上下一致、内外协同,形成共同发声的强大宣传阵势。

(三)贯彻落实、制定完善宣传舆情工作制度。对标对表《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全面梳理新闻宣传、网络舆情、网站管理等工作的各项制度,对已出台的制度规定,推动全面实施,对不适应、不完善的制度规定,抓紧修订完善,逐步构建完善的医疗保障宣传舆情工作制度体系。市本级和各县区医保局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坚持网上网下双向调控,网上引导与线下处置同步开展,切实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消灭舆情生成和发酵源头。

(四)制定实施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核管理办法。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局有关信息宣传工作任务,加强将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政务信息报送要求,以及我局全媒体矩阵建设工作的要求,建立2023年度柳州医保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制度(详见附件1),为推动全市医保信息宣传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五)加强新闻宣传的统筹协调。局办公室做好、开展好全局综合性宣传工作。各县、区医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医保中心要将医保宣传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根据《2023年度柳州医保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制度》(详见附件1)落实好具体人员,明确好具体分工,做到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开展,确保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每月有报送,协调推进业务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

(六)聚焦重大主题,确保医保政策、亮点宣传到位。要紧紧围绕2023年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对标绩效考核、对表重亮点工作,坚持“创新与传统”、“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坚持新闻宣传与政府信息宣传“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确保宣传出实效、有特色。

附件:

1.柳州市医疗保障系统2023年度信息宣传工作目标任务考核方案

2.柳州市医疗保障系统2023年第X季度信息宣传情况统计表

柳州市医疗保障系统2023年度信息宣传工作目标任务考核方案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和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局信息宣传工作任务以及全市医保事业工作宣传的实际需要,围绕柳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柳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建设的要求,结合各县区医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柳州医保系统2023年度实行信息宣传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制度,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分值设置

柳州医保系统2023年度信息宣传工作目标任务表

序号

单位/科室名称

目标分值

市委、市政府信息考核任务数

1

各县医保

柳城县医疗保障局

300

-

2

鹿寨县医疗保障局

300

-

3

融安县医疗保障局

300

-

4

融水县医疗保障局

300

-

5

三江县医疗保障局

300

-

6

柳北区医疗保障局

300

-

7

城中区医疗保障局

300

-

8

鱼峰区医疗保障局

300

-

9

柳南区医疗保障局

300

-

10

柳江区医疗保障局

300

-

1

局机关各科室

局办公室

100

政务信息:1条

2

局人事科

100

党委信息:1条

3

局规财科

100

政务信息:1条

4

局待遇科

200

政务信息:2条

党委信息:1条

5

局医药管理科

200

政务信息:2条

党委信息:1条

6

局基金监管科

200

政务信息:2条

党委信息:1条

1

属单位

市医保中心

500

政务信息:2条

党委信息:1条

二、分值计算规则

(一)上报自治区医保局、市委市政府及其他市级以上单位官方网站、简报或者公众号的决策信息。

1.问题建议类信息:40分/条(以被采用为准)

内容要求:推进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以此呼吁上级部门予以重点关注和协调解决的相关工作信息。字数要求:一般800字~3000字。

2.调研分析类信息:30分/条(以被采用为准)

内容要求:对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重点关注的工作,开展专项调研,并形成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实的依据。字数要求:一般800字~3000字。

3.经验成效类信息:30分/条(以被采用为准)

内容要求: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或日常工作中,在转变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率、扩大工作影响和提升民生福祉等方面所形成的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

字数要求:一般800字~3000字。

4.工作动态类信息:20分/条(以被采用为准)

内容要求:上级部署工作、重点业务指标工作进展情况;市领导部署及关注的工作落实情况;上级部门或领导调研动态;突发紧急情况工作信息;对国家和自治区重大会议及重大事件的反响回应等;本部门重要业务会议及部署情况。字数要求:一般800字以内。

(二)报送局门户网站、柳州医保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一网一微”)以及相关媒体的宣传信息。

1.医保综合政策:20分/条(以“一网一微”和相关宣传媒体登载为准)

内容要求:向群众全面宣传医保相关政策法规,重点对医保系统出台的重要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2.医保办事流程:20分/条(以“一网一微”和相关宣传媒体登载为准)

内容要求:为群众提供简单明了易操作的业务经办流程,推进各项医保业务责任、流程、时限“三公开”。

3.医保动态新闻:20分/条(以“一网一微”和相关宣传媒体登载为准)

发布我市各级医保部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重大工作事项动态和改革创新工作亮点,以及推进各项日常工作的动态进展和成效。

4.医保典型人物事件宣传:20分/条(以“一网一微”和相关宣传媒体登载为准)

深入挖掘我市医保工作开展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通过宣传典型人物,强化典型引领。

备注:

(1)同一条信息既被局门户网站采用,又同时被柳州医保微信公众号采用的,只加一次分。

(2)同一条信息既被“一网一微”采用,也被自治区医保局、市委市政府及其他市级以上单位官方网站、简报或者公众号采用的,分数可累加计算,被市级采用的,在原标准上再增加5分;被自治区级采用的,在原标准上再增加10分;被国家级采用的,在原标准上再增加20分。被同一级别多个官方网站、简报或者公众号采用的,只加一次分,被多个级别官方网站、简报或者公众号采用的,只加最高分。

(3)同一条信息既被“一网一微”采用,又被宣传媒体采用的,分数可累加计算,被市级媒体采用的,在原标准上再增加5分;被自治区级媒体采用的,在原标准上再增加10分;被国家级媒体采用的,在原标准上再增加20分。被同一级别多个媒体采用的,只加一次分,被多个级别宣传媒体采用的,只加最高分。

(4)县区医保局信息被县区党委政府“一网一微”、融媒体采用的得20分。

(5)完成市医保局专栏内容报送的稿件,可在原基础分多加50%。

三、完成情况奖惩办法

柳州医保系统2023年度信息宣传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将按季度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每年对信息宣传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信息宣传工作是服务领导决策、增进服务便捷、树立医保形象的重要工作,各县区医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信息宣传工作布置到位、落实到位、跟进到位。

(二)提高报送质量。要重点把好内容关,确保报送内容立场鲜明、观点突出、文字简洁;把好数据关,数据翔实可信、时间节点明确、前后连贯对应;把好时效关,做到当日事当日报,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等相关信息绝不得瞒报、漏报、迟报。把好审核关,严格遵照信息发布流程,避免出现错敏信息,如被相关部门通报当条不计入考核分数并扣罚50分,影响局绩效考核分数的,当年信息考核不得参与评优。

(三)规范报送格式。拟上报的政务信息,务必做到结构全面、用词严谨、数据翔实;拟发布在“一网一微”的信息,要做到图文并茂,群众喜闻乐见。报送时请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跟进对接。

(四)强化沟通协作。各县区医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要积极与局办公室负责宣传的同志做好沟通对接,以提高报送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信息涉及多个科室(单位)的,各部门之间也要做好沟通衔接,确保表述规范、数据统一,避免出现纰漏。报送邮箱:lzsybj2019@163.com;联系人:赖薏妃、王盈盈,联系电话:2869781。

附件2:

柳州市医疗保障系统2023年第季度信息宣传情况统计表

                               科室、单位名称:                                填写日期:

序号

标题

采用

平台

采用

时间

信息类别

网址/截图

得分(多平台采用可按规定累计加分)


















































备注:市委办信息科、市政府办信息科采用得分情况由局办公室统一统计,其他平台信息宣传采用得分情况由各县区医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自行统计,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上季度信息宣传情况统计表经邮箱报送至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