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第一批)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4-06-03 17:11  
各县(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第一批)的通知》(桂医保规〔2024〕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执行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逐级报告。
附件: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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