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柳医保发〔2020〕42号)

来源: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0-09-30 11:15   

柳州市各县(区)医疗保障局、税务局、教育局、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柳州市各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46)精神,为做好柳州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等技术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册儿童(以下简称“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工作,现将2021年柳州市在校学生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参保登记

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集中办理参保登记,其中,属于柳州市城乡特殊、困难人员(低保、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未成年人、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的父母及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边境020公里城乡居民等)的在校学生须在待遇审批地与家庭一起办理参保登记。

二、缴费标准

2021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照每人280元的标准缴纳;国家对个人缴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个人缴费应在20201231(含)前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三、参保缴费流程

(一)学校按照在校学生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采集模板》(详见附件)要求,报送在校学生参保信息至医保经办机构。

(二)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参保登记并将参保明细反馈至学校核对,学校将有差错的信息更正无误后再次报送至医保经办机构。

(三)医保部门将最终核实无误的参保登记信息反馈至学校并传递至税务部门用于征收保费。

(四)学校通知并督促在校学生及时缴费。

(五)税务部门在收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款后,将缴费信息回传至医保经办机构,由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权益记录。

四、征收方式和渠道

参保登记后,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缴纳保费。

(一)自主缴费的缴费方式

1.“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缴费

通过微信搜索或扫描税务部门出示的二维码关注“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进入“办一办”功能菜单,选择“居民缴社保费”功能进行缴纳保费。

2.微信城市服务缴费

微信点击“我”→“支付”→“城市服务”→五险一金“社保”→“广西社保缴纳”→社保缴纳,选择“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功能进行缴纳保费。

3.支付宝市民中心缴费

进入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选择“居民医保缴费”功能进行缴纳保费。

4.银行缴费

持身份证及医保本到市县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广西农信社、柳州银行、桂林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北部湾银行等12家签约银行储蓄网点柜台缴纳保费;还可以通过以上12家银行提供的缴费自助终端、银行微信公众号、网上银行、银行APP、银行POS机、智能终端、银行惠民金融服务站等缴费渠道缴纳保费。

5.办税服务厅缴费

可到各县(城区)办税服务厅缴纳保费。

(温馨提醒:曾在多地参保的,就可能有多个参保地,请核实并确认“目前在哪儿报账就选择哪里的参保机构参保缴费”)

(二)学校托收代缴的缴费方式

学校统一为学生托收代缴保费的,可以通过安装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虚拟户客户端,为在校学生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统一代缴。

使用虚拟户客户端的学校,应先到税务机关办理虚拟户户籍登记,再由税务机关办理虚拟户关联登记(对已经在税务机关完成虚拟户登记事项的,税务机关不再重复登记;发生变化的,由学校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之后更新在校学生参保登记信息,即可完成相关登记,按虚拟户客户端进行批量申报缴费,学校可以多次使用虚拟户客户端为学生办理申报缴费。

虚拟户客户端的使用培训由学校所在地县区税务部门负责组织举行,各县区税务部门应加强虚拟户客户端使用前的组织培训工作。

使用虚拟户客户端的学校可采取以下方式缴费:一是将代收费款缴入以虚拟户单位名称开设的社保费缴费户进行签约扣款;二是使用虚拟户客户端自行打印“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然后到金融机构柜台办理缴费。

如果在校学生选择自主缴费,学校仍然可通过虚拟户客户端查询已缴费在校学生名单,并提醒未缴费学生及时缴费

五、缴费票据的使用

(一)在校学生如不需要缴费票据作为记账、报销等用途的,可以不使用缴费票据,保留缴费的截图、电子缴费证明即可。

(二)在校学生如需使用缴费票据,应使用税务机关征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税务票据,包括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经银行确认加盖收讫章的查询缴款凭证和税务部门认可的其他票据,不再使用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缴费票据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自行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虚拟户客户端打印缴费证明;

2.到办税服务厅开具缴费证明;

3.在校学生通过银行缴费的,可以使用经银行确认的加盖收讫章的业务凭证。

六、工作要求

为切实减轻参保学生个人及家庭的医疗负担,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参保缴费时间安排,加强在校学生的参保缴费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告家长书、公开信、网站、手机短信及微信、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动员和引导在校学生积极参保缴费,确保整体工作有序推进。

各县(区)税务部门、医保经办机构、教育部门及学校要认真组织、密切配合,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附件在校学生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采集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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