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别等了!逾期缴纳医保费单位加收滞纳金个人待遇中断
全市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注意啦!
年底是医保缴费的高峰期
为避免年底扎堆影响办事效率
别等了,就现在
马上缴费吧!!!
逾期参保单位将加收滞纳金!
灵活人员待遇将中断!
参保单位逾期缴费将加收滞纳金!
参保单位的历史欠费征集单已于12月12日推送到税务部门,12月份的应缴保费征集单也将提前至16日推送到税务部门,请各单位做好资金规划,及时缴清2022年职工医保费及历史欠费,逾期将按相关规定,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职工医疗保险费跨年补缴将按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征收保费!
参保单位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应及时将2022年度的职工医疗保险费补缴完毕,未按时补缴的,从2023年1月起将统一使用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征收保费。
需要申请办理2022年度补缴业务的参保单位,请于12月30日前到我市各医保服务点经办窗口申请相关业务预受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申报表》原件一份;
♦职工人事档案材料(如劳动合同)或录用(招聘)通知书或调动通知书(调令或干部任职文件)或仲裁院和劳动监察机构出具允许补缴的文件原件一份;
♦未增员的,还需同时提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原件一份。
注意:已申请补缴预受理的单位,切勿再通过“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重复申报,应由所受理的经办窗口进行业务处理。
灵活就业人员需缴纳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以通过“网上、掌上、实体、自助”等多元化缴费渠道,在确认缴费基数后申报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不按时预缴医保费待遇将中断!
未按时预缴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从2023年1月1日起医保待遇将会中断,停保时间超过90天的,从续保缴费当日起计算90天后方可恢复享受待遇,停保期间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
预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