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柳州人,这15种新冠用药,临时纳入全区医保支付范围!

来源: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2-12-25 15:30   

为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用药需求,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外感风痧颗粒等15个药品临时纳入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医保甲类药品报销,自2022年12月22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22日。目前我市的医保系统已做好相关调整,市民在医院门诊或社区医院开药时可按照相应的报销比例进行购药。

此次临时纳入医保范围的15个药品有:

外感风痧颗粒、消炎退热颗粒、西瓜霜清咽含片、金嗓子喉片、银桔利咽含片、万通炎康片(胶囊)、炎见宁片、杏仁止咳合剂、感冒止咳颗粒(糖浆)、麻杏止咳糖浆、藿香正气合剂、防风通圣丸、银胡感冒散、小儿化痰止咳颗粒、小儿清咽颗粒,主要为广西地区药企生产的用于发热和对症治疗的地方特色中成药和民族医药。从中医辨证施治的角度及广西地区群众用药习惯来看,这些药品具有广西地方特色,更适宜给本地区群众使用。纳入临时医保范围后,能够进一步保障群众抗击新冠的用药需求。

以我市参加职工医保的市民为例,即日起至2023年3月22日,除了像往常一样可以在定点药店刷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购买上述药品外,还可以在定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门诊开药,年内总费用超过600元起付线后,将可以享受到门诊统筹不低于50%比例的报销。参加居民医保的市民,也可以在选定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如此一来,既缓解了当下抗击新冠疫情的用药紧张态势,又减轻了群众的用药负担,提高了门诊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