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来源: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2-07-29 09:25   

今年以来,柳州市医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医保局的大力指导下,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实施为民办实事,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稳步提升待遇水平,不断优化医保公共服务效能,提升全市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截至今年5月底,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65.90万人(其中职工医保92.94万人,城乡居民医保272.96万人),完成全年参保任务99%。

一、上半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夯实党建根基实现党建与业务共融。

坚持“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工作思路,实现党建与业务共融。以打造“清廉医保”为切入口,出实招硬招,切实强化党员干部职工廉洁意识,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持续深化医保领域行风建设,不断优化医保公共服务效能,促进我局政治生态更加清明、医保监督检查更加规范、干部队伍更加清正、政务服务更加便民高效。2022年上半年,开展“清廉医保”建设工作并在督查中获得柳州市清廉机关建设小组表扬,局属单位联合党支部通过市直机关工委“五星级”党支部核验,我局“五星级”党支部覆盖率达100%

(二)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发展坚决扛起稳住经济大盘政治责任,出台系列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医疗保障措施。一是全面贯彻国家免费接种疫苗的战略部署,严格落实疫情医疗救治、疫苗接种费用保障。截至5月底,我市从医保结余基金上解疫苗费用4.2亿元、拨付完成4月之前疫苗接种费用9442.44万元,累计拨付收治定点医院备用金2000万元。二是多轮调整核酸检测收费标准,降低疫情防控成本。核酸检测价格单人单检、多人混检价格分别降至16元/人次5元/人次大规模筛查最高限价3.5元/人次。三是实行预付周转金措施,缓解定点医药机构资金周转困难,推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上规入统。四是延续生育保险费率,允许困难企业分期清缴医保欠费等措施。2022年,全市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保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率由0.9%降至0.5%,可为全市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减负约1.08亿元。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一是落实健全广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制定《柳州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任务清单》。二是扎实推进脱贫人口、易致贫返贫人口2022年度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截至5月31日,我市脱贫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42.76万人,参保率99.94%;监测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3.50万人,参保率99.97%。三是进一步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机制,深入开展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2022年1-5月共完成监测数据583.14万条

持续深化医保改革,便民惠民力度日益增强。一是推进医保DRG付费综合改革下适合中医药特点付费试点工作。从5月1日起对32个中医优势病种和18个病种日间治疗进行付费,完善19个按疗效价值付费标准。二是动态调整医保药品目录。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新增的74个药27个临床价值高、价格昂贵、医院备药困难的药品在自治区允许的过渡期内暂时纳入我市“双通道”购药渠道保障患者能够及时享受相应待遇。市妇幼保健院率先在桂北地区使用国谈药诺西那生钠注射液,同时我市率先在全区从制度上解决其医保付费问题。截至今年5月底,市妇幼保健院已使用诺西那生钠注射液救治11名患者。三是扎实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组织执行《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年版)》,实现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全区统一。按照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要求,申报新增医疗服务项目20多项。

(五)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减轻群众就医购药负担。一是持续推进我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截至目前,国家、自治区、省际联盟共12个批次,341种集采药品、12类医用耗材在我市落地,年减少群众用药负担达5亿元。二是继续推进集采药品进药店、进村卫生室销售惠民工作,鼓励定点药店销售集采药品,降低药品价格。2022年5月初,我市获批集采药品惠民便民机制创新改革试点截至目前,集采药品已覆盖至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公立医院、520家医保定点药店、800多家村卫生室,有效解决群众就近就便购药需求

(六)不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使用,守好群众“救命钱”。

一是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深度净化医保基金运行环境落实基金监管条例配套文件,完善柳州市医疗保障权责清单、执法程序等规范标准。二是制定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多部门持续开展医保违法违规行为治理等专项行动。三是持续做好守护医保基金安全宣传工作。今年4月,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以“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将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法规送进千家万户。四是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截至目前,柳州市三、二、一各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违规金额累计约6575.78元,已由各级医保部门督促完成清退。

(七)坚持数字赋能提质增效,提升便民利民医保温度。一是协调医保信息系统开发商完善系统功能,在微信和支付宝上线“柳州医保掌上APP”,可办理20多项医保业务。向自治区申请作为医保智能场景监控、职工门诊统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城市。持续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截至5月底,全市医保电子凭证累计激活152万人,激活率排名全区前列。二是强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实施全区统一的异地就医经办管理服务,落实就医地管理工作,不断拓展异地就医备案线上办理途径。目前跨省门诊慢性病直接结算测试完毕,待自治区统一安排上线运行。三是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效能。深化医保“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便民利企“微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通办,持续完善柳东服务厅软硬件设施,打造全国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示范点标杆。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以高质量党建带动医保服务能力再提升始终把“一切为了人民、尽心服务人民”作为党建工作的根本遵循继续加强党建引领,不断提升医保服务能力,实现党建与惠民便民服务同频。

(二)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工作持续贯彻国家医保局“两个确保”精神,做好我市防控救治保障工作,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用保障及清算工作;以集中带量采购为抓手,降低疫情防控成本。

(三)不断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障待遇制度机制贯彻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全市医疗救助精细化管理,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的长效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医保门诊保障实施办法,增强门诊共济保障能力。贯彻落实全区统一的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和门诊特殊药品保障制度。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加强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

(四)推进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和医疗服务、药品价格改革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扩面增效,持续降低医药费用。积极推进集采药品进药店、进村卫生室工作。持续抓好《广西医疗服务价格(2021年版)》落地工作,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审核。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医药价格指数监测

(五)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完善各项基金监管制度,按照国家、自治区基金监管工作部署,多部门联动持续开展以打“三假”专项整治为重点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六)着力提升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效能推进医保经办服务纳入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打造一批县区医疗保障标准化窗口和示范点完成全国首批医疗保障基层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完善异地就医经办规程,开通门诊特殊慢性病相关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做好三重保障衔接经办服务工作完善医疗救助经办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