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柳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医保党组发〔2023〕3号)

来源: 中共柳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   发布日期: 2023-02-17 10:01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以及《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柳组通字〔2022〕64号)等规定,为做好202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柳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202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相关工作。

中共柳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3年2月17日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考核、公正评价、考用结合的原则,围绕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做到科学、全面、准确地评价考核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干部敢于担当、履职尽责、廉洁从政,为提高全局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医疗保障队伍提供保障。

二、考核对象

全局科级及科级以下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考核内容

坚持以德为先,强化对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考核,把年度考核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突出考核重点,按照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年度考核结果须与平时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等,具体按《柳州市医疗保障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柳医保党组发〔2020〕3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202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经研究决定,成立柳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肖波党组书记

梁冬琦局长

副主任:伍家友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焦伟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明妮党组成员、副局长

委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市医保中心领导班子

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办公室主任由局人事科科长廖玲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有关科室按需抽调组成。

五、方法步骤

(一)实行分类考核

1.当年调任、转任、军转安置、新提拔任职、新晋升职级、交流任职的公务员,按现任职务职级在现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在现单位工作未满半年的,由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2.当年退休的公务员,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确定等次。

3.被借调工作的公务员,由原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借调期间工作表现情况,由借调单位提供。被抽调参加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乡村振兴专责小组办公室等重大专项工作6个月及以上的公务员,由抽调单位或者专项工作机构单列考核,将考核结果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反馈原单位,相关人员不计入原单位实际参加年度考核人员基数,不占原单位优秀等次比例。

4.经批准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执行过渡期政策且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本年度仍参照公务员进行年度考核。

5.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试用期满后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评定考核等次。

6.因工伤、产假、哺乳假休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为称职等次。

7.受党纪政务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要严格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中组发〔2020〕10号)等文件执行。

(二)年度考核标准及等次

1.公务员年度考核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把公务员践行“两个维护”、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作风表现作为考核的基本内容。年度考核结果须与平时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等。

2.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各等次评定条件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本年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有力,工作实绩突出,有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和省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奖励或者通报表扬,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应对突发事件中作出重大贡献或者在全区性重大专项工作中成绩显著,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开展特别好等情形的机关,可以适当提高优秀等次比例,但不超过应参加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25%。提高优秀等次比例的机关数量,一般不超过本辖区内机关总数的三分之一。

本年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力,有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和省级以上工作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检查,未按要求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等情形的,应当适当降低优秀等次比例。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情形或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机关,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应参加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15%。

4.公务员应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如实填写接受脱产培训的情况。公务员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未按要求参加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1.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在本机关范围内通报表扬,晋升上一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连续三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晋升职务职级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获嘉奖、记三等功的公务员,按规定颁发奖励证书、奖章和一次性奖金,奖金标准为:嘉奖1500元,三等功3000元;对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公务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工资关系所在单位按规定兑现奖金。

2.对不按要求参加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不称职、基本称职或因党纪政务处分不确定等次的公务员,要按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准备,统筹安排,确保202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事业编制人员考核按照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考核要求进行。

(二)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按时按质准备、报送或提交相关材料。2023年4月8日前,请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将《年度考核登记表》报送年度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廖玲,联系电话:2819055。

(三)树立正确的考核导向。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严肃人事纪律,切实防止拉票等不正之风,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考核工作氛围。

附件:1.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流程图

附件1

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022年度)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政 治

面 貌


任现职

时  间


单 位 及

职务职级


从 事 或

分管工作


                                                  

                      签名:                     年     月    日

  平时考核、

专项考核

情    况


参加脱产

培训情况

请注明培训名称、主办单位(培训机构)、培训起止时间、获得学时情况。当年培训   学时,其中网络培训学时。(半天按4学时计算),是否完成90学时(处级为110学时),是否完成全员培训情况。

主管领导

评语和考

核 等 次

建    议

                                      

     签名:                          年   月   日

机关负责

人或考核

委 员 会

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本    人

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需要说明

的 情 况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注:1. 本表仅供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填写。

        2. “需要说明的情况”栏由机关(单位)负责人签名。

附件2

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