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中药和民族药饮片目录管理的通知(柳医保发〔2021〕29号)
来源: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1-09-01 11:15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医疗救助和医药招采综合服务中心,全市定点医药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中药和民族药饮片目录管理的通知》(桂医保规〔2021〕4号),现将该文件转发你们,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目录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支付政策。市医保中心要与区医保中心及时沟通,待信息系统数据库更新数据后,及时指导使用接口收费的定点医药机构做好药品信息更新工作。
在执行中遇到重大问题,请及时向市医保局反映。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中药和民族药饮片目录管理的通知》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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